我是仲介…但是我可以跟你說:可以協商!至於協商的方式,就看你怎麼去談,每一個人談的方式都不同,是不是能被接受也不同,但是我一定會跟你說可以協商!不過請白紙黑字寫上去,這樣子也可以明確介定你與房仲人員的責任義務範圍。當然還是不免說一句話,我們也是要養家活口的,在努力之餘,也請您瞭解房仲人員的辛苦。
大楷楷 wrote:仲介費一定要賣方4%...(恕刪) 賣方4%、買方2%是法律約束的上限,你沒有異議的話當然都是照這個數字合法收取,當然這約束對象是指合法有牌的房仲。但你可以在簽約時提出主張,加加減減變法很多種,也可以不談百分比,而是以實拿/實付多少這樣的談法,房仲也常會降趴數搶生意,因為少拿總好過沒有,反正最後房仲也不是做身體健康的,他覺得可以做才會跟你簽,立場不同各說各話,你當然想少付,房仲當然想多拿(合法範圍內),簽約時談好就行了。
以前我買房子的時候是4%(賣家)+1%(買家),前陣子家裡的房子要賣,簽約時也是4%+2%,不過因為家裡堅持實拿的金額(增值稅自付)與買家願意付的金額(費用自付)只有差5萬,仲介喬了好久雙方都很堅持,最後也是妥協,不過因為貸款問題,買賣還是沒有成交,服務費是可以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