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小弟在清水買了生平第一間房子,是預售屋,是透天,卻整整蓋了兩年!不是工法細膩,而是建商使用執照一直申請不出,一拖再拖!有人說這是我們向初次蓋房子的小建商購屋的缺點!想想最後也是順利交屋,那就算了!沒想到,事後的服務問題也是一大堆,現在索性拒接我的電話!在此奉勸大家,選擇建商,口碑還是很重要的!
買預售屋就得承受風險合約都能用模稜兩可的字眼再加上一些話術來框你簽約等你交完屋後才整個傻眼就曾看過自己社區的土地,建商為了順利銷售,與第三人達成協議在銷售契約內附加"XXX地買方理解交由第三人進行管理使用"的條文導致數屆管委會沒有人敢同意建商點交的條件而延宕數年未進行點交試問有人可以在第一時間去理解在合約眾多條文中其中一句"XXX地買方理解交由第三人進行使用管理"的涵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