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房子,遇到一個還奇怪的問題??土地是農建地,一樓後半部是廚房,廚房上面目前是露臺但是建設公司說,等驗收執照下來就會蓋起來變成房間。為什麼要這樣做?假設地坪30坪,建蔽率和容積率,不是分別為60%和240%嗎??這樣應該可以一次蓋起來吧!!麻煩各位大大解答,謝謝大家
為什麼要這樣做?---不夠用,不夠用,不能浪費,只能自己用,就像錢一樣永遠覺得不夠用。土地利用也是一樣,一定要蓋到滿才夠用。不夠在加蓋上去2F-->6F,不願留下一點空白通風。其實退縮一點,住的快樂健康也好做生意。
是農地(農業區農牧用地)。??還是建地(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會二次施工,通常就是違建,到時候建物平面圖是不會有二樓那區的,只會有露台、平台,如被舉發,就會可能要拆除,三思,切記。建議您詢問清楚,又或是建商銷售時,以誇大手法銷售,讓您誤以為有大坪數的「使用」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