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的太太有一小塊林地約三四十坪,聽說是小時候家人贈與的,近幾年因為都市計畫的截水溝工程有被劃分成住四區域,但地目好像一直是林地,這樣可以蓋房子嗎?? 還是要等水溝工程好了才會變更地目? 先請教各位先進,感恩地點於右方黃色區塊,不過路旁邊都是鐵皮屋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