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想換屋,從年初開始看房
主要區域在 機捷 與 單元12

三月初在單元12有看到中意的物件
這是賣方託認識的接待看屋

3月底再次看屋
議價完全沒有空間
2350為最終買價

本已於四月中約定簽約
而在近日
居間人來電表示賣方要求
2300實價登錄
餘款不列實登

此物件非經仲介
是一位中年婦人居中牽線
一直強調她只拿紅包

怕日後有追稅問題
詢問過代書意見後
決定放棄

覺得現在的賣方已賺許多利潤
想用小手段來 逃漏稅

誰說現在是買方市場??
不降價 還想漲價呢!
買賣雙方合宜就好
不合就不要買
有分享給讚
沒買是對的...
可惜這種還蠻多的

不見得是賣方想逃那五十
也有可能仲介不想跟公司拆吧
總之
假鬼假怪的很多
國內一直都是這樣
scarlet0129 wrote:
因想換屋,從年初開始...(恕刪)

不買有很多理由,
但雙方用稅金當理由預計最終都只能砍仲介費,
價格好還是應該買,受中東戰爭影響,
未來必定長期通膨及台幣持續貶值
scarlet0129 wrote:
因想換屋,從年初開始...(恕刪)

實價登錄申報不實屬違法行為,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可處每戶 3 至 15 萬元罰鍰,經 2 次處罰仍未改正可加重處罰至 100 萬元。蓄意造假(如高報價格、假裝潢)更恐涉及刑法第 214 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需負刑事責任。民眾若發現不實,可向各地地政局檢舉,查證屬實最高可領取 30% 罰鍰作為檢舉獎金。
scarlet0129
請問事實尚未發生,但有賴留言舉證算嗎?
MdfkR
可以~網頁廣告快截圖.只是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也是罰錢而已,補充一下~不了了知機率大
那50應該不是要逃
感覺是業務仲介費喬不好
scarlet0129
此物件非經仲介,是一位所謂親友中年婦人居中牽線,一直強調她只拿紅包但也可能是這樣
在台灣買東西沒有所謂不二價的,何況是不動產。
屋主就算想開佛心價,房仲也是不可能同意的,因為他們必須守住區域行情啊!
scarlet0129
此物件非經仲介,是一位所謂親友中年婦人居中牽線
ponbidue
無法接觸到賣方其實就跟仲介的意思相同了,因為永遠不會知道屋主的真實想法,太多的操作空間了
scarlet0129 wrote:
居間人來電表示賣方要求
2300實價登錄
餘款不列實登


這是居間人的表述,不是賣家

一般賣家提的都是實拿

應該是這個2350會導致中介費減少

所以中介自行想出來的【騷操作】實登2300

跟賣家回報是買家的要求

這樣就可以收足他要的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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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年8月底賣房就是要求實拿1350

實拿意味著上述價格不再付中介費

但是還要付房屋稅、代書費、房地合一稅等

中介最後跟買家談到成交價1400

也就是中介費剩下50萬

本來要收足4%中介費的話

成交價應該是1406.5*4%=56.5

現在只談到1400

中介費差額6萬由中介自行吸收
tonypan66
scarlet0129 我上面那個案子,房地合一稅稅率就是45%,被課了二百多萬,不知道你這個案子屋主持有多少年?
scarlet0129
新成屋,未滿3年。因已50以上,想找退休後住的,松竹站在單元12是蠻適合的,且路寬,物件喜歡的不多。
自行出售 買方想省錢 賣方想省稅 買賣雙方談好即可
最好買貴一點多付幾百萬 含仲介費及其它稅
直接實價登錄報稅 你就沒這些問題
scarlet0129
我們同意賣方的開價,希望開價等同實登。該付的稅(承擔賣家35%的稅)與費用都不會少。無法認同賣方沒有仲介費的事實,硬要用仲介的名目拆一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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