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天真的很可愛

請問你說的建商是蓋房子在賣的嗎?
還是在路邊賣吃的小吃?

人家搞建商了,還跟你在網路上炮來炮去!
你真不自覺得你很無知嗎?

請問你有看過建商用這種論壇在"牽猴"嗎?
簡單問 換做是你建商
你會幹這種鳥事嗎?
格局放大一點行嗎?

你當買房子的人都像是吃路邊攤
今天吃這家,明天換那家

我的天阿! 我真不敢相信你是伸港人

我發覺跟你對文,我自己會瘋掉

格局放大一點來看事情好嗎?

看不下去某些人的"妄想"症發作在發言說某人不是

出來回答一下我的看法!

就被說成是建商!

我發覺我在跟你對話下去! 我會和你成為同一種人

到此為止吧! 願伸港鄉地方社區能好好發展!

我的故鄉~~(雖然我已是台北人了)


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謊話連篇,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宋七力晚安
QQ1580

我看你註冊01的時間是6/5

你看看別人都幾年前就加入01了

請不要在來回回文懷疑別人,畢竟你回的文章網路上每個人都看的到,

身為伸港人,都覺得有點被污辱了,請停止無聊的遊戲!

而且這篇文章很久前就有了,你從中插入對話才令人懷疑
外水外電費 須由建商付
政府放任3年才決議 民轟未盡責
2014年05月24日 更多專欄文章

中南部建商長期習慣將外水外電費用額外收取,交屋時才告知,引爭議。圖為示意照。資料照片
【王鈞生╱台中報導】很多民眾購買預售屋時,到交屋前才發現要多繳數十萬元的外水外電費用,引起不少爭議,以往內政部版契約未明確規範,但今年5月內政部函釋,確定未來外水外電費用應該由建商支出。近日卻有即將交屋、仍收到建商外水外電繳費通知的屋主,民眾游先生向《蘋果》投訴:「政府拖這麼久才作出決議,完全沒有盡到監督責任!」

內政部2011年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明白規定,賣方領得使用執照時,必須接通自來水、電力以及各項設施後,才得通知買方驗收。不過卻無明確指出接通費用須由誰支付,加上中南部業者長期習慣將外水外電費用額外收取,時常引發消費爭議。

「對購屋族不公」
過去曾發生建商因擔心消費者不願負擔外管費用,竟要求接受地下水作為水源,且建商認為,房屋只要能具有房屋的外觀,內部管線安裝好就好,外水外電管線施設不在契約範圍內。
因此今年內政部5月2日重新解釋,指出往後外水外電費用應由建商支付,卻引起許多購屋者不滿,認為3年前建商已違法在先,對這段時間已支付該筆費用的購屋族很不公平。
新竹讀者鄭小姐表示,當初根本不知道建商不應收取外水外電費用,去年就已繳高達37萬元費用、並非小數目,若由現在開始才不收取,那對同個案子卻早已簽約完成的民眾很不公平。


外水外電收費爭議大事紀
居住功能須完備
準備交屋付款的台中讀者游先生更痛批:「剛好下個月要付建商外水外電費用,才猛然發現政府放任建商,讓業者對買房的民眾能撈則撈,完全沒有盡到監督之責,否則怎麼會拖到現在才解釋,這不就是幫忙墊高房價嗎!」
其實,法律也規定預售屋要達到交屋的程度,必須具「現代人」居住功能,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建商當然有責任完成外水外電,才得以交屋,不應將風險轉嫁消費者,不然在簽訂契約時、就要確認所有費用事項,下周消保會將找建商協商。


近期台中建案外水外電爭議
應另訂日落條款
台中縣不動產公會理事長陳正哲澄清,內政部作出解釋後,未來建商也會有個依循,但若要溯及既往,不僅困難度太高,且「羊毛出在羊身上」,對於購屋族要負擔的總價並無太大差別,反而會製造彼此不信任。他也呼籲內政部,可另訂出日落條款,拉長實施時間,讓建商、民眾能適應。


請問各位已在伸港買房的大大們,伸港的預售屋(村上、微笑、新院景、呂氏、瑝家等),建商都有收外水外電嗎?謝謝!
我買六街的盛力建設----並沒有另外收外水外電喔---

之前問了三街跟十二街的也沒有收外水外電喔------

不過呂氏的要收30萬之前去問過

其他的我就不知了
微笑也要收10萬外水外電 其他的要嗎
外水外電不用多付費5/13公佈,那是只要還沒交屋的預售屋都算嗎?我是購買道恩4期,現在外觀約好8~90%,交屋應該明年過年左右。
主要想確認沒交屋都適用,這樣要去跟建商改合約,不然會多繳10幾20萬。
上周有去建商那裡,結果建商也沒告知,真想多賺這些錢。
煌家及道恩要另外收外水外電,如果大家爭取到不用付在通知一下
黑呀~誇張!明明就已經發文了!建商都無視!

應該要聯合抵制,拒絕付外水外電!

這邊不知道有沒有接待中新的銷售人員?

麻煩解釋一下,為什麼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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