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原先約77平方公尺,於109年重新測量後增加為87平方公尺,但建物測量圖為83年測量,地面層48,第二層46.第三層46,屋頂凸出物7平方公尺,以上是建物測量成果圖登記資料,現況想請問在屋頂凸出物(4樓)增建鐵皮屋近20平方公尺(全封可住人的)是否違法可舉報?會因為土地面積增加而變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