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去年中買的預售屋
樣品屋中客廳與樓梯間並沒有隔間牆 僅有一道裝潢的玻璃
銷售小姐並沒有主動說明那裏有隔間牆 所以我們誤以為那裏是完全開放的空間
我甚至問過銷售小姐 那道玻璃只是裝潢而已吧
她也點頭稱是
結果在預售屋建築過程中
我們發現隔間牆被蓋起來已經來不及了
因為房子本身後面光線不好
所以我們希望可以打掉隔間牆
建商的意思是要我們付費打掉
我們是覺得相當冤枉
所以跟他們說明當初銷售小姐跟我們保證那裏沒有隔間牆 可是口說無憑
現在建商向銷售小姐求證
她又說當初有說明那裏會有一道實牆
樣品屋只是為了方便說明所以沒有做那道牆
現在問題是樣品屋真的沒有牆 建商也承認 銷售中心也承認
但他們咬住我們當初沒有寫契約說不要那道牆
而我們的立場是根本不知道有道牆 怎麼可能要求寫契約打掉
建築圖則是因為要給公家機關審核 所以根本不是實際的格局圖
那道牆被畫成外牆 根本沒辦法當成參考
那現在難道要我們認賠打掉牆嗎
樣品屋的格局真的被省略掉樓梯及隔間牆的長度 在樣品屋中樓梯僅占100-150公分左右
實際上那道牆被蓋了300公分 橫陳在客廳與餐廳之間 如果我真要追究
不僅牆有問題 樓梯也有很大的問題
可是為了打個牆面要打官司也不太可能啊
p.s.
中午接到銷售中心的電話
他們願意幫忙處理此事
跟建商協調
建商也有誠意解決 所以事情總算是可以好好落幕
感謝大家的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