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但房客簽約當天只給訂金.....

版大們!! 小弟有房子出租問題~~
近日6/25與房客簽約,但當天對方只給了訂金2k......
也答應說會在下個月7/10日再給房租及押金餘額~
對方是單親家庭,有四個小孩,想說就給個方便!也答應,所以當下就簽約!
契約裡頭也都有註明餘額繳款日期跟金額,
請問,如果對方無法如期交期押金及房租,是否有權力請他們搬出?
還有水電瓦斯該如何算起?如何結算到他們6/25入住的日期?
我都是簽約完畢
租壓金清楚才給鑰匙的

你給對方方便
那就等7/10在說

租屋前真的要問清楚房客的工作性質
我都會跟房客要名片

下次如果怕麻煩可到民間公證
可強制執行~公證費用依租金大小有所不同

我租的店面一簽都是5年
3萬元大約6千元
我都要求各付一半

leejimmy wrote:
版大們!! 小弟有房...(恕刪)

你都知道是單親家庭,
很甘苦生活的;
你也答應給人家先入住,也表明 7/10日再給餘款,
就讓日子到了,他們沒覆行再看情形吧,
當房東的,對方會來租房就是生活比較難,
若是事事津津計算,
那你只好自住,不要出租,
不然,
往後你的房東生涯會很累且會很"精彩"的。
先勸原PO考慮清楚,
畢竟房子租去要再請房客走真的很不容易。

先前有朋友家租給一戶人家,
也是拖欠了好幾個月的租金,
登門催過了,
存證信函也寄了,
警察也找了。
得到的答覆僅是雙方自行再協調看看,
上法院也是很傷神費時的事情。
所以要謹慎一點對自己比較好。

leejimmy wrote:
版大們!! 小弟有房...(恕刪)


你要倒楣了 通常會拖欠房租 會燒炭自殺的都是這種情況的人
單親家庭加四個小孩
是很沉重的負擔
不過四個小孩如果年紀不小
應該可以打工
如果還是小朋友
你要有心理準備
一般給訂金,就只是房子保留到某個時間必須簽約,暫不租給別人而已!
但若已簽約,就只能當做"預繳"的押金/租金,

若連押金都要分期付,就代表手上沒多少現金,大多會拖房租。
反正就到7/10日,看他拿不拿得出錢再說。要不然,就當做善事...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阿彌陀佛........

kellenhuang wrote:
你要倒楣了 通常會拖...(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處理完再后悔都慢了,沒多久前我也有間房子出租,押金一個月,房租二個月,一共三個月先拿到手,記得合約是一定要的,出租前要先了解對方的完整狀況,如果你是抱著慈悲心,衡量過自己的能力后確認沒有問題的話也是可以的,不過凡事一定要有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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