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erd25 wrote:
我不是要幫樓主說話,只是想提出不同的看法,順便問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商週說的沒錯
但是說法太過二分法了...

第一..他說有錢人可以出國去買
這當然沒錯
但世界又不是只有"有錢人"和"沒錢人"這兩種人
當然有很多還算有錢的人
國內賣就買,國內不賣或是賣很貴就不買
至少奢侈稅把一部分有錢人的奢侈消費變成強制稅捐
稅捐就是一種財富從新分配的方法
當然奢侈品的消費可能有很多門路 無法100%打擊
但不能因為一個方法不能完全打擊對方就叫不好的方法
這個邏輯太奇怪了,而且一定沒有哪個方法可以完美完全的打擊的
頂說是說方法有漏洞,還要再補強,比如海關查很大之類的
但是再怎麼說也是打擊到一部分的奢侈品

第二..打擊奢侈品當然會影響到奢侈品的製造者
包含老闆,製造...到站櫃的
但是,台灣來說應該沒有什麼奢侈品製造
(以現在提到的奢侈品定義,LV Apple都不算奢侈品)
影響頂多是在台據點,經銷商,站櫃的之類
在國外的話確實奢侈稅會讓製造者不爽
因為很多奢侈品就是他們的工人自己造的啊!
但是台灣畢竟沒什麼在造奢侈品
(當然啦....有可能法拉利還是遊艇的某個零件是台灣在造的)
但是影響也就相對小
這就好像進口車稅率很高
但通常來說國人是贊成的
因為這個法令主要還是幫助國內產業,當然某些相對少數的人的權益會被影響
像菸品的健康捐也是啊!

第三..他說有錢人屬於彈性比較大的一方
這也是很有問題的...
今天名車不能買,那他就是不能買啊,總不會會因為名車不能買,就改買包包吧?
他超想要名車,那就只能出國買,找門路買,或是捐稅,或是不要買...
這應該不叫彈性比較大,只能說奢侈品的門路可能比較多
永康、善化、新市、新營這些算是幾級城市?
上述區域的透天大都要7、8百萬起跳
要買得起這樣價位的房子
家庭月收入起碼要10萬
(2百萬自備款,6百萬貸款要月付3萬餘)
台南房價也是在泡沫中
政府打的好啊,如果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學人家當投資客吧。
要漲就漲呀!漲到一個極限,窮人也來個遍地開花,
到時候來看看是窮人多,還是像你這種有錢人多。

chihung1105 wrote:
台南房價也是在泡沫中
...(恕刪)

本來就在泡沫化了,只是這裡
一大堆仲介都說台南超便宜,
那裡有泡沫化~
geniesjan wrote:
第一..他說有錢人可以出國去買
這當然沒錯
但世界又不是只有"有錢人"和"沒錢人"這兩種人
當然有很多還算有錢的人
國內賣就買,國內不賣或是賣很貴就不買
至少奢侈稅把一部分有錢人的奢侈消費變成強制稅捐
稅捐就是一種財富從新分配的方法
當然奢侈品的消費可能有很多門路 無法100%打擊
但不能因為一個方法不能完全打擊對方就叫不好的方法
這個邏輯太奇怪了,而且一定沒有哪個方法可以完美完全的打擊的
頂說是說方法有漏洞,還要再補強,比如海關查很大之類的
但是再怎麼說也是打擊到一部分的奢侈品

第二..打擊奢侈品當然會影響到奢侈品的製造者
包含老闆,製造...到站櫃的
但是,台灣來說應該沒有什麼奢侈品製造
(以現在提到的奢侈品定義,LV Apple都不算奢侈品)
影響頂多是在台據點,經銷商,站櫃的之類
在國外的話確實奢侈稅會讓製造者不爽
因為很多奢侈品就是他們的工人自己造的啊!
但是台灣畢竟沒什麼在造奢侈品
(當然啦....有可能法拉利還是遊艇的某個零件是台灣在造的)
但是影響也就相對小
這就好像進口車稅率很高
但通常來說國人是贊成的
因為這個法令主要還是幫助國內產業,當然某些相對少數的人的權益會被影響
像菸品的健康捐也是啊!

第三..他說有錢人屬於彈性比較大的一方
這也是很有問題的...
今天名車不能買,那他就是不能買啊,總不會會因為名車不能買,就改買包包吧?
他超想要名車,那就只能出國買,找門路買,或是捐稅,或是不要買...
這應該不叫彈性比較大,只能說奢侈品的門路可能比較多


1:有錢人和沒錢人定義很模糊,年收入100W,和月收入100W可是差很大,這種定義時在模糊。

2:我知道LV Apple都不算奢侈品,就連大家廣為討論的X5也不是奢侈品(X5才250萬,300萬以上車輛才算奢侈品),更何況每個人對奢侈定義不同,有些人對搭高鐵甚至自強號都覺得奢侈,有些人覺得擁有私人飛機才是奢侈。

3:這裡畢竟是房地產板,就單就房地產來討論,政府打房,我不反對,但也要看地方,如果在台北台中高雄,房價本來就已經過高了,這時候我贊成多課一點稅,但是二線都市像台南彰化桃園等等,本來房產就不怎麼熱絡了,這一打,只會讓台南房產更冷。

而且房子本來就有其市場,就跟3C商品一樣,同樣筆電有不到1萬,也有七八萬的,如果覺得自己預算不夠,可以買鄰近次級都會的房屋,而不是非要買台北台中高雄不可,甚至可以暫時考慮租屋,而不是買不起,就在新聞那邊哭說房子太貴我買不起。
我覺得這次奢侈稅的費率訂得太低 應該是前兩年買賣30% 第三年20% 第四年15% 第五年10~5% 五年後買賣就不用課了
其實平心而論 真正買房自住的 有多少是在五年內買賣的 貸款前五年是利息錢最高的時候 除了是投機炒作外 還真的想不出有多少人能每五年換一棟房子的

kevinhuang60 wrote:
我覺得這次奢侈稅的費...(恕刪)

五年以內搬來搬去也是有,不能說五年內搬家就說炒房。

我一個朋友本來在高雄上班,後來調去台北,因此要去台北買房,能說炒房嗎?

而且惡法還有:同一戶不能有兩個房子以上,但我的戶口在父母家(父母自助),假設我買一棟房子自住(不想和父母住),就要被課稅,那不是沒道理嗎?
我怎麼覺得有人在混淆視聽?
這個法不是針對"賣"的嗎?
你怎樣買,你家的事情
買100戶自住,你開心就好
不賣,那就沒事,一毛錢都課不到你
把簡單問題複雜化,是想欺騙大家,進而覺得這個法的問題很大?
LZ擺明是要來給大家炮的....

「那些買不起房屋的窮人,就不要買啊」

這跟何不食肉糜有何差別??

你是天龍人歐?舉世萬物以你為尊?

一樓說的真好

中華民國沒請你去當行政院長兼交通部長兼財政部長兼台南市長實在是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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