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aon wrote:
看看台南有那些建築或老東西值得保留的。...(恕刪)


既然以文化為口號升格了,那就應拿出強勢作為及立法,做事情一定會得罪人,就看怎做傷害最小,立法保護老屋,只會得罪老屋屋主這一派,但放任讓老屋屋主自己亂搞亂拆,受傷的是整個城市形象及市民的觀感…


安平舊聚落的老屋整修計劃執行的不錯,但總不能一切只靠市府,如果可以再深入一點,就劃定示範街道(民權/中正/西門/民族),因為劃定全市老屋都不能拆除是太誇張了些,但有文化觀光意義的街區就應該保護,該街區內的老房子立面必需保留整理(官方補助復舊,簡稱拉皮),不能不當整修,招牌也不能亂掛或整個蓋住,這就要靠立法及提供誘因的積極面,棍子與胡蘿蔔均備,而不能只是喊喊台灣京都的口號,但實際上民間怎亂搞都不管,老屋不見了事後才說:無法可管。

之前cobra大有提過啦~最好有人整合市府相關部門,看要立法還是提出老屋保存獎勵,成立官方平台,選出市內有特色但目前無人管理的老屋,由市府代表遊說屋主讓有意願的文創、藝術工作者進駐,但也要限制裝修範圍,這樣一來老屋能保存也能再利用,原屋主也有利可圖,不然屋主面臨都市開發、環保或經濟的壓力而拆屋時,旁人還能說啥呢?



這間一等涼是60年老店,但外觀…


一等涼附近本來是成排的老房子




如果能整理成這樣多好,西門路與府前路口,下大道蘇氏五間厝


倫敦男孩 wrote:
既然以文化為口號升格...(恕刪)

看了最後一張圖
有一些感嘆
招牌真是一種掩蓋歷史的惡劣產物
不僅有礙觀瞻
又會擔心掉落
更嚴重的是
掩蓋了台灣光復前的歷史
花園夜市是給觀光客去的啦!

我倒是覺得台南市區變得很難逛,以前念書時大家都騎腳踏車,連騎機車的人都很少,現在市區開車簡直跟噩夢一樣,連停車都得繞個好半天(又沒有大眾交通工具),一點悠閒的氣氛都沒有了。

小吃就不用說了,還是很多啊~ 到是很多老房子被改造成蠻有味道的咖啡館,這點我覺得蠻不錯的。

老台南人根本就很貴族吧,一早去清棋早點,每個人(老人家)隨便拿一拿都7、80塊的早餐,還有早上吃100塊的牛肉湯的

epiphyte wrote:
老台南人根本就很貴族吧,一早去清棋早點,每個人(老人家)隨便拿一拿都7、80塊的早餐,還有早上吃100塊的牛肉湯的

100元的牛肉湯還算便宜吧
300的都有
不過也不是奢侈啦,只是要早餐多吃點營養
"做事人"的習慣吧
虱目魚肚湯、魚丸魚餃魚皮湯配肉燥飯、阿憨鹹粥、羊肉湯…
吃一頓下來可都不便宜
不過相較之下,午餐晚餐就清淡的多吧…
chubbybear wrote:
招牌真是一種掩蓋歷史的惡劣產物
台灣人喜歡漢字卻沒有美學素養,以為只要是漢字就是美麗就是有文化,所以街道上甚至生活空間週遭,漢字氾濫成災。

現在人開車騎車代替搭公車走路,開車騎車速度那麼快,招牌不越大、越外面怎麼會有效果?

所以以前那種內斂有氣質比例適當的廣告招牌,被外顯霸氣誇大比例的招牌取代了。在那種霸氣的外表下,再多的文化內涵也會被破壞殆盡。

說實在,交通運輸政策跟文化的確有關係。
土地及房屋在台灣是私有的...
屋主的權利必須受到保障...

不能為了觀光及文化等等各種名義...
迫害屋主的權益...
大家假日來看看老屋...吃個東西...拍拍屁股回家住新房子...
要求老屋屋主一周七日...全住在機能不佳的屋子...不能改...
公平嗎?


要保留...要保護...
行...
徵收啊..

不是所有人都喜歡住格局不佳的老屋子...
外表整的再新...內部住的也不一定舒服...

文化...觀光...不能無限上綱...

要保老屋...
願意住的..政府補貼拉皮...
不願意住...政府收購...去買新的...

但...說的倒容易...
錢呢?


Terrencesylphy wrote:
哈洛德百貨,英國境內...(恕刪)


總統府好好保養,未來也可以當百貨公司
sandman_ou wrote:
土地及房屋在台灣是私有的...
屋主的權利必須受到保障...

不能為了觀光及文化等等各種名義...
迫害屋主的權益...
大家假日來看看老屋...吃個東西...拍拍屁股回家住新房子...
要求老屋屋主一周七日...全住在機能不佳的屋子...不能改...
公平嗎?

要保留...要保護...
行...
徵收啊..

不是所有人都喜歡住格局不佳的老屋子...
外表整的再新...內部住的也不一定舒服...

要保老屋...
願意住的..政府補貼拉皮...
不願意住...政府收購...去買新的...

但...說的倒容易...
錢呢?...(恕刪)


錢這問題不是我們該替市府想的,而是市府要自己想辦法,因為洞是它自己挖的。

市府成立老屋平台,立法老屋保存條例(先針對重點區域),調查老城區願意加入老屋欣力計劃的,願意的給予拉皮補助,如果閒置的老屋,就由市府當中介人,媒合願意進駐的文創,不願意加入也不願意出租的,就不收購不補助,尊重屋主,要拆就拆吧,這就做到了公平不是嗎。


市府要做的是讓現在的老屋從點->線->面,讓老屋的屋主有【選擇】,而不是硬性要求不能改,當一個區域內有越來越多的老屋欣力的成功案例後,會起示範作用,讓其他的老屋屋主在思考是不是要將自己房子打掉前,有其他的選擇,例如租給願意保存的人,如果真的沒辦法,才真的打掉,畢竟建築也有生命,再好的建築都要維護才能長久。

sandman_ou wrote:

文化...觀光...不能無限上綱...


您說的那些都是問題沒錯,不過我針對的是老城區,而且要先想一件事,大台南是以【台灣京都】為訴求升格成功的,所以考量城市發展的同時,文化必需納入考量,要讓【老城區】保留,不只有形建築,無形資產也很重要,其他的則留在周圍,像五期、虎尾寮、鄭子寮、永康大橋不都是新的重劃區嗎?南科科工永康科工柳營工業區也都有經濟發展啊…這並沒有衝突。

就像今天這篇文章的題目:花園夜市,文化觀光不能無限上綱沒錯,但如果哪天台南給人的印象只剩花園夜市及比賽誰在最短時間內吃過最多小吃,然後在台文館、孔廟、赤崁樓留下到此一遊的照片就離開了,身為台南人,能不傷心嗎?

當年台文館的保存狀況也每況愈下,如果當時沒有獲得經費補助,就這樣給它拆了,然後土地開標出售,以後的人只能拿著照片跟小孩說,想像當年這裡有一棟這麼美的建築…??


倫敦男孩 wrote:
既然以文化為口號升格...(恕刪)


豬持豬持一定要給它豬持的啦...

轉轉轉~~中華日報

古蹟補助改競爭型 文資處力爭

 記者黃微芬報導
 文建會明年度古蹟歷史建築保存維護補助計畫改競爭型補助,須與各縣市競爭,讓擁有全國古蹟修復優等生的市府文化資產管理處也不敢大意,將在近日內彙整市府管理的各大古蹟及歷史建築資料,全力爭取補助,同時籲請私有古蹟業者要把握申請機會。
 文資處長林韋旭表示,以往文建會對全國各縣市每年約有一億到一億五千多萬元古蹟歷史建築修復補助,臺南市過去績效優良,去年包括林百貨的修復工程在內,共申請五個補助案、近四千多萬元補助經費。
 今年改為競爭型補助,文資處預計提出的修復案包括有廳長官邸、農改場日式宿舍群、鹽埕派出所、安平盧經堂厝及舊市警局、舊消防局、舊市議會等;另外原台南縣的新化公堂會、新營日式木造宿舍等多處也都將進一步整理資料後一併提出。
 文資處提醒,這項申請即將在四月廿日截止,有意申請的私有古蹟及歷史建築維護護者儘速提出申請,過去排在後面的管理維護工作補助,今年提到第二優先,可見文建會對古蹟平日維護的重視,不妨把握機會。
 
2011/03/29 20:07

倫大a...+98喔...台南有您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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