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覺的台南的交通建設真的是個很大的笑話!!

Richard Chou wrote:
全年無休違停汽機車拖吊光光, ...(恕刪)


合併後 拖吊車作業停了 只有開紅單了

要改善交通 很簡單 , 硬體建設 不管

其它 , 請波利士 , 大力照相 大力開紅單 , 一切就OK 馬上見效

後果會如何 , 偶不討論

免責聲明:本文資料言論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建議,本人對使用本文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FLY224 wrote:
你知道台中捷運綠線的機電標已經決標了嗎?
你知道台中捷運藍線打算要捨棄MRT改採BRT嗎?(原因為何?錢錢錢錢錢)

雖然這不是台中版,不過不是我反對台中蓋捷運,但要蓋對地方!

台北高雄捷運路線其所在幹道都是交通流量較多的地方,例如台北市忠孝東路,復興南北路等等,高雄也是蓋在交通流量較多的中山和中正路,但台中捷運居然捨交通流量高且商辦學校聚集的中港路,卻蓋在文心路實在不知道蓋捷運要做什麼?要應付給台中市民看?要蓋捷運,可以,但也要蓋在交通流量高的地方,文心路的交通流量有比中港路高嗎?

opelisc2000 wrote:
雖然這不是台中版,不...(恕刪)

你去看看台中捷運藍線蓋在什麼路上吧.........
overmarse wrote:
坐捷運坐到目的地然後.不是24小時不停拖去解決問題,你真是汝何不食肉糜
停車問題跟搭不搭捷運沒有相關性
有人喜歡開車,你的觀念是政府就每天等他違停
然後拖了他的車,逼他去搭捷運
為湯武驅民者桀與紂,苛政猛於虎
還好你沒當官,百姓之幸
..(恕刪)


喜歡開車的人就主張要增設停車位
但各已開發國家限制所在多有,只不過是因地制宜的手法不同
倫敦進城要繳費, 新加坡要分單雙號才能開進城
台北市則是拖吊兇猛
你說苛政猛於虎 照你的理論這些地方都應該變空城
只有你的作法---增設停車位-----才是好政府不是嗎
那徵收民房私有地好不好?
我是小上班族,
你文章寫得這樣好又引經據典
國民黨怎不提名你選市長 一定大贏
Richard Chou wrote:
大眾運輸本來就是公開...(恕刪)

你敢po文,我就敢評判
單純就事論事
我的文字並無任何辱罵你,或污辱的字眼
我的用詞遣字自有我的尺度
若讓你感到不快,那我向你致歉

FLY224 wrote:
你去看看台中捷運藍線...(恕刪)

現在綠線已經搞不定了,還藍線
岡岡發現 , 市區馬路 綠汀 黃汀 紅汀 都有連續起來
不會 走走停停了
不錯 不錯 , 友在進步啦
免責聲明:本文資料言論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建議,本人對使用本文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改善交通要做的事情很多,諸如改善號誌、標線、道路整平、加強用路人教育等等,都是應該要做的事。

像下面這張圖顯示標線的規劃不當,雙白線那麼長,公車要停靠站必須先違法跨越雙白線。利用該車道行駛中的機車與慢車必須在公車後面等待,如果不想等待,則必須違法跨越雙白線。



在這則「騎機車變換車道打方向燈也會被嗆」貼文中也顯示用路人的教育亟待加強。

但缺失更嚴重而沒被發現的事實是,「交通運輸政策偏重自有交通工具的運輸而輕忽大眾運輸系統的建構」。像上面那張圖片中那種寬度的道路被劃成雙向四線快車道,剩下的部分是「路肩、臨停、公車停車位兼慢車道的超級無敵大功能車道」,快到路口處,該「路肩、臨停、公車停車位兼慢車道的超級無敵大功能車道」更進一步消失了,變成「右轉兼直行快車道」,這個「右轉兼直行快車道」到了路口還會跟機車的左轉待轉區相衝突;而且居然完全沒有人行道。

至此我們似乎可以發覺到,政府的目標是「要在有限的道路空間中擠入更多的自有交通工具」,所以取消人行道、劃更多車道、劃更多標線、設智慧型號誌、加強用路人教育,來容納更多自有交通工具、來加速車流速度、來整飭交通秩序。

可是狹小的台灣有兩千三百萬人,自有車輛年年激增,道路闢建規劃永遠趕不上車輛數目的成長;要解決交通運輸問題,必須朝「建構大眾運輸系統,減少自有交通工具數量」的方向前進,才是正確的方向,「改善號誌、標線、道路整平、加強用路人教育」固然該做,但若是只做到這一點,卻不夠解決交通問題。



overmarse wrote:
違規停車是停車位不足,應該要改善停車位不足問題
不是24小時不停拖去解決問題,你真是汝何不食肉糜...(恕刪)


這點我不是完全認同啦,因為違規停車其實不是必然的。
很多人為了貪圖方便,車子停了就走,附近有停車格他也未必願意多走幾步路,付個錢。
另外沒有停車位時,還會有人停在慢車道上...有道德良知的人應該就不停了。
說違規停車是被逼上梁山的,這,其實他們可以想想要不要換個交通工具,不然也許會造成別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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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位大講的沒公德心的人比比皆是
所以拖吊車應該是把這些人的車拖走
才能讓交通暢通,這是正確的執法觀念
拖吊的目的是讓交通暢通,不是懲罰開車人這觀念必須先要有
開罰單是才是懲罰違規,但對交通是沒有助益,所以兩者目的不同
若是你無法認同這觀念,那下面就不用浪費時間看下去
所以喜歡開車本身沒錯,多設一些停車位
或是立體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反而是交通變好
我從沒說過我反對拖吊,但有必要全年無休不停拖吊,
半夜3點聽到拖吊車廣播,車停外面每天提心吊膽,
早上不能到班因為要去保管場領車,這是你樂見的嗎?
不是每個人家都有車位,一家兩三台車家庭也不少
,不是每個人都有那麼多車位,受害的最後還不是窮人
,對富人地下室能停10多台車根本沒差,窮人因為買不起車位
,還要再被這樣蹂躪,這是社會正義的展現,我也無話可說
所以我稱之為酷吏,貪官固然可恨,但哪比得上酷吏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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