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一筆去年四月購入的土地(在台南市區, 是建地, 但地目目前還是旱地), 如果現在賣掉.
要科到奢侈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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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6月1日往前算2年內交易的非自用住宅的不動產
就會扣到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15日三讀通過,財政部表示,早已著手草擬施行細則,最快5月中送交行政院公布,應該可以在6月1日上路。

不對請指證....

leavis wrote:
小弟有一筆去年四月購...(恕刪)

以分區為主
若分區依舊定為旱就不用
至於為何會2種地目...原因太多不詳述可自行上網查文字過多


leavis wrote:
小弟有一筆去年四月購...(恕刪)
若要賣可已告知在哪?多大?想賣多少?我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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