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想請問各位前輩們..
自有一戶四房兩廳總坪數大約40出頭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把自家大樓的套房整理一下可以當套房出租嗎???
就是本身自己不住這把房間租出去...這樣是否有違法???
文章關鍵字
合不合法這是遊走法律邊緣問題.......

但是
沒有人喜歡跟房東一起住............第一點
房間改廁所套房要一筆開銷.............第二點
要裝冷氣牽網路買家具電表等設施能否滿租回收........第三點
大樓改建成出租套房大家接受度不高.......第四點

勸你別冒險
萬一沒人要租你的房子
你還沒回收租金就先重傷在前.........

lik12345 wrote:
如題~我想請問各位前...(恕刪)

問題在稅的問題
房間租人本身沒有違法的問題
除非是違建,或房客做違法之用途
但稅繳不繳,有無逃漏稅問題相對比較重要
有天跟房客鬧翻,回頭咬你一口不無可能
租屋一定會有契約,報不報稅就看你
喔喔~沒有沒有廁所不必改套房原本就4間房間了
而且本人也不住那純粹就是4間房間租出去而已

overmarse wrote:
問題在稅的問題房間租...(恕刪)


稅的問題所有出租房產的房東都有這個問題吧~呵呵
我主要比較想知道這樣子做有沒有違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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