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七年前,因為工作所以搬回原來的新竹。世紀之門的十一樓也剛好在搬家那一天就有人承租。
經過七年日本人也回去了,我該賣掉給有緣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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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要自住是可以賣的時機
榮方 wrote:
如果你沒有要自住是可...(恕刪)

現在應該不是賣的時機,不懂每年租金可收三十幾,大家都開五、六百萬。
沒關係,就一直租給有緣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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