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iex wrote:樓主不要因小失大.管...(恕刪) 跟我們一樣,某個車位剛好坐落在角落2根柱子間,劃車位後面就開不出來,前方車道沒有人會使用,所以變成可以停兩台,最後是比照出租車位但打折的方式給角落車主停兩台,而非只繳清潔費或不繳錢.
車位框框以內是你的想怎麼用隨便你車位旁邊是公共空間,沒有車位框框,照理說是不能停車的!現在不用多花幾百萬買車位,只要繳清潔費,連車位旁邊的公共空間也讓你停,一個車位至少還得再花150-250W買,而且也還是要繳清潔費,不用花錢買車位就能多停一台車,別得了便宜還賣乖你可以跟管委會說有多停車應該的!你很樂意一口氣繳兩三年份的2個車位的清潔費不過白紙黑字要寫下會議記錄,約定只要繳清潔費就能使用這個公共空間停車的約定使用同意書繼續高枕無憂的停兩台車
suzuki272 wrote:這樓好溫暖 一直糾結...(恕刪) 竟然還想要回到停斜的狀態XDDD你現在停兩台明明很寬管委會讓你付幾百塊清潔費可以停兩台現在要變成一台爽爽停大位+另一台出去停外面或是租車位(至少1500起跳這真的是因小失大阿真的跟錢過不去阿XDDD
suzuki272 wrote:這樓好溫暖 一直糾結...(恕刪) 這種情況第二手屋主(樓主)通常很有可能是以高於市價買下這個車位的權狀。如果不想停第二台,就畫回原來的樣子(斜放),也不用多繳費。如果是當初沒有很懂這一部分的權利而買貴,為了減少損失,就摸摸鼻子停車,然後繳費吧。有時候第一手屋主在管委會還沒成立前就讓某些狀況成為既成事實,也許他一直停兩台車卻繳一份清潔費而已,後繼者有時並不能完全比照辦理就會在心理上覺得不舒服,可以理解。不過畢竟是菜鳥,就像公司裡的文化一樣,老鳥不用完全照規矩是因為(老闆睜一眼閉一眼) 不代表菜鳥可以比照辦理,照規定(法律)來其實就沒有這種"心理上"的問題。只是對樓主未必有利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