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上人浮雲過客
長知識了,感謝大大分享重要資訊![微笑][微笑][微笑]
o_oy1014
樓上你傻了?建議不要隨便po一份參考書,po 法院判決書,看到底法院怎麼認定這件事情,混淆視聽為了特定目地的人不會贏拉,連關鍵字都不敢寫,就知道真實性不足了
光洲梧桐施工損鄰造成文鳳路18巷整幢建物傾斜下陷位移越界14公分


這個市政府行之有年 用鄰損調解辦法處理
如沒有辦法和解有共識 就走法律程序訴訟
判決已經有結果出來 建設公司要遵守
不過對方大敲竹槓 鬧事 又侮辱 建設公司選擇不接受 劇本大概就是這樣
ledcmos8088
看來建商講的沒有錯[sorry]就照政府法規做
M013773080
這個光洲梧桐建案施工損鄰案件‘’判決已經有結果出來 建設公司要遵守 不過對方大敲竹槓‘’等等未經向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承辦人員鄭文雄先生(07-3368333#2207)查證的謠言不要再傳了,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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