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ling wrote:
花錢買經驗也好,下次...(恕刪)
不會怎樣阿~反正沒賣就沒賠~反正便宜租人也OK啦~~再來之前賺的錢早就把高雄的虧損補回來嚕
freece wrote:
機車停哪裡?難道台北沒有停在騎樓底下就不能停車了?
況且我文裡面並沒有禁止騎機車,而只是減少機車輛
話說先進國家鼓勵機車?是有多少先進國家鼓勵?歐盟?日本?
而且國外機車輛又怎是台灣曾經機車密度第一如此高可以相提並論
再者,我主要是用腳踏車替代機車,而不是用汽車替代機車,為何減少機車大家
反而會轉向汽車,這邏輯我不太理解
大眾系統和機車作為交通工具,有什麼具體證明說哪個污染比較嚴重嗎?
如果是為何目前先進國家不全部採行了?這跟大眾系統能源來自於不同而有不同結果
台灣機車不是環保問題,還有安全問題,當然這不能全怪罪機車政策,而是部分是駕駛人
的不守法造成的,況且馬路上的速限又有多少人遵守了?
最後,只是要想講的是,台灣馬路對於腳踏車過於不友善,沒有整體的規劃,而如果規劃
勢必一定會造成機車的壓縮,不然就會人與腳踏車同道情況產生,相較與台北,高雄路大
條正好是可以參考國外好好規劃一下
乙烯 wrote:
不懂就不要以管窺天...(恕刪)在法國,機車騎士擁有全額路權,並且在塞車時有權力可以合法的鑽車縫
在日本,更是設立了機車停等區鼓勵機車在紅燈時鑽到前方,後來這招被台灣學回來,但是可笑的是台灣希望紅燈時機車鑽到前方卻禁止機車鑽車縫
在英國機車一樣有全額路權,並且還有權力行駛公車道
在美國機車不但能上高速公路還有權力全時段行駛高乘載道路
在台灣咧?明明是一台機車卻硬要被說成自小客車
莫名其妙,我的車寬是有像汽車一樣有1.6公尺寬嗎?我的車長是有像汽車動不動就四公尺長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