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因法律訴訟已結束,本樓業經原告來文與Mobile01知會,將搬空樓主之全數文章,請各位網友們公正、理性看待事情原委,期盼整個社會氛圍更趨和諧,祝福大家身體健康發大財!)謝謝。

takeiakashi wrote:
爬大樓的各位大家好 ...(恕刪)


沒錯 是你講的那樣。


只有推爆這些勇者了

披露事實讓試圖遮掩的人無功而返
k88s88l88 wrote:
事隔一年,我想現PO出再議駁回的判決書讓大家看看。
其實這份判決書我一一遮住所有當事者的名字(但也保留一些遮字),是希望大家知道,起碼在這個是非不分的社會中,還有一些真正了不起的司法人員,不懼威脅利誘,拼命的在為人們最基本言論自由盡最後一道把關的職責,請大家為這群公正不阿的司法人員們致上最崇高的敬意。



為堅持是非真相的勇者按滿滿的讚!

慶幸在這個是非不分的社會中,
仍有不懼威脅利誘真正了不起的司法人員!
以及默默承受龐大壓力依然願意為事實真相挺身說話的您們!
不起訴的重點在於:
1. 被告是有憑有據,非憑空捏造
2. 大部分民眾一生積蓄都花在購屋上,對民眾權益攸關重大,是屬於公共議題,當可受公評
陳述事實,是非曲直,法院會給一個公道!! 也給信譽不良的建商一個自我反省的機會...
住戶也不用怕被建商司法恐嚇...失去言論自由!!

k88s88l88 wrote:
事隔一年,我想現PO...(恕刪)

k88s88l88 wrote:
事隔一年,我想現PO...(恕刪)


沒想到你還有留著,我三百年前就扔了...XD

就是要保留給下一個不小心再被惡質惡質惡質惡質惡質的X8建設告的人

直接用這份駁回的高等法院文件把臉打響一點~~

上面清楚寫了

X8是"上市公司" , 某先生仍是"公司代表"

必須接受大眾的公評!!

wilsly wrote:
沒想到你還有留著,...(恕刪)
wilsly wrote:
沒想到你還有留著,我...(恕刪)


燒掉了 哈哈
大手錶 wrote:
不起訴的重點在於:1...(恕刪)


對啊 很多新聞google都找得到

要不要乾脆去告那些記者?…
沒想到有多達16人被告,
真的是太誇張了,
不過也提醒網路發言還是要謹慎,
雖不起訴,終究是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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