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yadc41285 wrote:
這是透天老家,因為有...(恕刪)
我在成為警察局有名的刁民之前 在自己外牆上都貼了很多次 還丟了很多次字條在那些停得橫來橫去的機車上 根本沒有用.
有人還說 我怎麼可以把垃圾字條放在牠的私人機車上 這是犯法的 最扯的是 檔到我的門口 我自己搬東西 還叫我小心點不要刮到牠的車
所以 報警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大聲地跟警察說 我要搬東西 會刮到那個檔到我出入的車子 要不叫警察把車移走 要不我每次搬東西就請警察來搬 我怕刮到人家的車
對付這種不要臉的愛免費亂停別人門口的汽機車車主 真得不要客氣 我自己如果必須停在可能擋到人家出入的地方 會留下電話 看到有人進出 我還會打招呼 絕對不是這種把人家的地方當自己的停車場 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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