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沒冷過!我7年前買屋時,真的很冷很冷.當時我根本不甩"斡旋金"三個字,反正我開價了,合意就談,還想要我再加點就別聯絡.由於是自住,所以很龜毛,先看周邊後看屋,白天看晚上看,晴天看雨天看,平日看假日看.看仔細後,最少都經過2個月了,仲介很耐心帶看,物件也很耐心等我,中間只遇到一次物件被買走.啊!當時真是對買方很有利的買方市場啊!不但能看仔細,好好考慮,看屋過程拖兩個月賣方還主動降價.怎會沒冷過?當時就是冷到不行.現在哪能看個房子看2個月,而物件還能在那邊等你考慮的.仲介哪有耐心理你,帶你看五六次還說要考慮.考慮完還出個芭樂價,還不下斡旋就叫人去談好來.
現在好物件(地點 產品 價格 投報率)好的 ,真的秒殺 。有錢的置產客 ,買了就像存傳家寶 ,不會輕易賣出 。至於投機炒客 ,買了重新包裝 ,再高價賣出 ,一般有自住需求的人 ,只好被動接受了 。結論 :看到Apple的房子 ,快下手談價 ,假如不成功 ,至少試試試過 !! 小弟也曾差10萬沒有買贏別人 ,到現在還在懊悔 。至於離你的價格高很遠的 ,就祝福別人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