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2392 wrote:
我個人覺得,他們的薪水一定不是你想的那麼單純,台灣沒有"有良心"的老闆,很多新聞報的20個月年終,結果他們都是很少的底薪來算的,他們的薪資結構常常是用少的底薪加上高的獎金,而年終是算底薪的
我的猜測,也許不是這樣....
同意大大的結論
我也認為應該是低底薪+獎金=每月薪資
而年獎的計算基準是底薪
不過
說給15個月獎金的老闆還算是沒良心的一群
似乎標準太嚴苛了
業務類的薪資設計多半是低底薪+獎金
這種薪資結構最符合"多做多拿"的精神
對能力好或是比同事更努力投入工作的人而言
應該算是更公平的薪資設計
所以"單就"薪資結構設計而言
不能做為判定老闆"有沒有良心"的依據
應該說,這是一種合乎人性的薪資設計(因為人性不等於百分之百美好)
而且既然沒規定老闆要給多少個月當獎金
所以主動願意給15個月的老闆,已經算很好啊!
(這種老闆已經比大多數老闆可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