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os5639 wrote:其實買房子,不光光...(恕刪) 的確,營造商才是屋況好壞的關鍵,建商只是掛名招牌..這個部份消費者真的就是弱勢方了..一個建案推出,買家是沒有權利選擇營造商的(買方只能,也只會選擇建商)..只能從多數人的口耳相傳去挑..所以一個建商建立的品牌形象真的很不容易..需要多年的口碑建立,但一個建案的失敗卻能導致形象大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