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先生 wrote : 小弟就是連裝潢買的 基本上被我幾乎都改了...只能說 設計師真有耐心@@...(恕刪) 我是也改蠻多地方的…搞不清楚的是 加價的部份!! 因為照自己喜歡的格局去談,有些裝潢有做,有些地方就沒做!! 大大也有搞到要加價嗎…
其實...裝潢包在房價裡面的...如果照樣品屋做 那麼他們的利潤是很大的...也就是說..盡量加把不需要的刪除 多加一些好用的 如果照樣品屋做 那收納肯定不夠至於加價...只能說盡量跟設計師爭取...我是沒有加到啦..其實有的次臥 床+書桌+衣櫥 我建議你可以跟他說不要..你自己買現成家具比較划算 這些預算拿去做其他更需要做的東西 那次臥可以稍微貼個壁紙 做個天花就好..我們這棟在施工時 有兩戶跟我同時施工 我看過其中一戶..他做的和樣品屋幾乎一樣 沒有刪東西而我就加很多東西~了解了吧..
辛苦jniutqoii這位大大買賣契約的當事人是我們住戶(買受人)與京城建設(出賣人),則契約所生之權利義務,當然僅在上述當事人間存在這道理淺顯易懂剛翻了一下買賣契約書的附件(一)住戶管理規約草約,草約第二條規定:「......起造公司(即賣方)為本大廈之當然管理負責人,是本公約之執行......。」草約第四條規定:「本大樓各項公共設備......保固......十五年。」足證目前公共設施之管理及保固責任應由買賣契約之他造當事人即京城建設負責任當然,要由京城以外的公司來做也不是不行,只要有合乎法律規定即可。既然有了質疑,至少京城建設應該出面向住戶交代一下授權之依據、內容、範圍、期間等,這樣比較好。資訊公開,便比較不容易引起誤解與糾紛,也免得屆時一點小事就鬧上法院。大家也都是成年人了,看過、瞭解過,知道一切於法有據,自然會有判斷。一點淺見!!!ps.我記得,保全管理公司的代表是可以列席管委會。法條依據,明天想到再來查一下。至於辜狗到的其他爭議事蹟,這種一面之詞,一般只取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見多了,我向來是多所保留。當然,這麼可怕的事,心理頭也難免....心生畏怖。
保全管理公司的代表是可以列席管委會----> 我目前住的大樓每一次的管委會都有保全公司代表出席!我有想到一個建議我目前住的大樓初期有住戶邀約進住的住戶們大概每週週五晚上之類的齊聚中庭或大廳討論大樓相關事項(管委會未成立前持續到管委會成立後)因為管委會成立後可能也是會有一些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大家可以一起商討尤其熱心如 j 大可以指導我們哪些點需要留意也可省去在網路上的不必要誤會畢竟會出現的 就一定是住戶囉!!PS 我目前還沒有交屋啦~ 但會偶而上來看看四季的近況
jacky19821982 wrote:呵~今天接到台銀通知...(恕刪) 您真幸運也表示您信用良好我四月底對保之前業務有說大約一個禮拜送件兩個禮拜後前會核發下來我在對保當下台銀業務就有點讓我不舒服美其名一直說如果貸不過再請我先生當保人然後沒幾天業務就打電話說要我先生去台銀一趟後來台銀的人收到我的扣繳憑單後又打來說不用我先生去只是為了他送件方便主管審核要我多貸一筆金額 就是買保險讓她好送件我先生一聽火了就打電話去台銀罵人那先生又轉說不然不要買保險叫我們幫他辦個信用卡我先生又大怒說我們不要找台銀貸款了我們要換銀行到最後的結果一來我自己貸就貸過了 不需要多保人二來我們沒有買保險也沒有辦信用卡真的是被台銀的先生氣死了還好我先生出面不然我真是被欺負了 XD以上贅言恭喜大大很高興成為鄰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