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asio wrote:
確實二三期是該合併管委會,因二三期的社區是所有住戶共同持有的.不過近來發現幾個不好的異像--
1,土庫一路238巷臨停現象已改善,但有人在該處亂噴漆...今天已經沒看到了
2,土庫一路240前後巷口被釘上三角錐來防止亂停車,這已侵害到其他持有人的土地權了,且該出道路也因此縮小了一點,已無法會車了,這跟亂停車佔用路面有何不同,應該像238巷的處理方式來防止停車,話說回來,238巷的停車問題是如何解決的??
3,為何巷口劃紅線怎只有240巷166巷口,238及242巷怎沒有呢??是交通局劃的嗎?
4,242巷目前還有很多臨停
以上是最近社區內現象
1.請搞清楚為何238巷的那3台車
ford 載卡多
toyota altis
ford telstar
會不再停!
我還以為是自知之明
後來是幾位鄰居討論下才發現
原來有不明人士破壞了他們的車
為何鄰居千拜託萬拜託不理 要他人出如此下策呢?
何況都3台都二期的 這邊是三期持分的 憑啥停過來?
噴漆的我沒看到 但我有聽說
如屬實 又發生在那三台車被迫離開該地才發生噴漆
豈不是很妙?
2.你們二期的常常把花盆和機車放得很外面
還有"三期"小公園也被放某戶機車
是否也侵害土地權?
會放角錐也是為了因應亂停車
按門鈴請託沒用 主動式防衛也不行
請問怎麼天天應付亂停車的?
就像犯人一樣
今天用開導也沒用 預防性處罰也不行
那你比較高明 請指示!
還有
就算另一邊有停車 還是能會車
技術不好 請勿上路!
別像某戶有了大車庫 停不進去就直接長期停在社區路上
說出去 會笑破別人大牙!
3.那紅線上面有交通局的印章
想停的人請停
前陣子已經有車輛遭拖吊!
我覺得還是不要合併
最好道路切一切比較好
反正三期可以繞來繞去
二期變成兩條死巷 乾我屁事?
Moral Principle~ I'm still learning 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