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所以,查一查是否其使用是否違反其他法律,例如發展觀光條例.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等
若有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5款: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制止之。

好像目前這種行為是在法律邊緣(灰色地帶),並不容易防止(除非發動多數住戶來抵制),只能要求其安全管理上必須嚴加管理,以求不侵犯其他住戶之權利。
=.=
jasperhjh wrote: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恕刪)


拍拍手,
雖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在本案是很虛弱的條文
在本案應該可說幾無作用,除了管委會的當事人資格
不過J兄所指引用發展觀光條例.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等確實是目前實務界常見的情形
只是
第1.日租屋我之前查了一下尚未見到相關判決,可能要再看看是否有新的案例
第2.就算如此,亦非無法破解....
我只能說,若真的要搞成這樣,倒不如趕緊修法,訂立明確的遊戲規則,否則全面性的禁止,只會造成更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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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58132000 wrote:
胡扯一番, 法律還可...(恕刪)


謝謝大大您了
可是目前小弟只知道其中一間地址
其它的不知道
所以不知其它是否也登記

另外...
小弟以為本建案應為純住宅區
怎有商業行為
還是因為門牌掛河西一路
所以標準不同....
還請Formosa Trai等大大解惑l
如果我再去賭錢.就咒我被天底下最醜的女人日夜輪姦,直到體無完膚、搖搖欲墜為止!
肚飽眼皮鬆 wrote:
謝謝大大您了可是目前...(恕刪)

住宅區為什麼不能有"商業"行為
你房子不想住拿出來租人收房租不行嗎?
出租就是一種商業行為

住宅區能不能聲請營利事業
答案是可以,不過有些限制

至於住宅區能不能使用作為租賃業者之出租標的
我認為亦是可以,坊間這麼多房屋仲介公司
都是在幫助屋主(或二房東)找到承租人(旅客)
而這樣的行為就是日租屋業者轉化的過程
旅客投宿時只要簽立一張租賃契約即可
時間可長可短,一日或數日均無不可
法律本來就無限制出租不動產的最低期間
以上這部分也就是一直強調的是否為脫法行為
不過我查過目前全國的民事或行政相關的判決
均無此種案例就是,如果貴大樓有決心,
或許可對此案提出訴訟,但看起來貴大樓已放棄作為
是什麼樣的轉機?你應該去問問看
否則只有你一頭熱也不是辦法

又林小姐自認是內行人,她應該會很熱心幫貴大樓解決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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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Formosa Trail大所說

這些業者已經進化了
所以很難去處理

檢舉逃漏稅
國稅局的回函一定是:該XXX...有設立營利事業登記......等等等

所以呢

該大樓的住戶得要再想想辦法

或是去請教林小姐
不要再聽投資客胡扯 , 一直站在業者這邊替業主講話
再聽下去, 板主會愈沒力, 會讓您愈聽愈覺得沒希望了

就快去跟國稅局, 及相關單位連繫, 有努力就有希望
最後一定會成功的,
板主加油.


是不是合法, 一切由國稅局認定才準
(舉個例子,我朋友都由會計師來節稅做帳, 會計師都告訴他這樣做是合法的,沒想到最後國稅居認為不合法,被重罰補稅50幾萬)

板主就辛苦一點, 快跑一趟國稅局, 他們會告訴您怎樣做
大樓就是要有您這種熱心份子才能維持大樓的品質

加油,加油, 加油,

有努力就有希望 !!!!!

我每次經過 "波堤" 就會想到此大樓還有這麼熱心的您,所以感覺很不錯
有這樣熱心的您, 波堤就有希望了 !!!!

您可以聯繫大樓一些住戶,及管理會,
大家分工合作, 多管齊下一起來處理此事
相信最後一定會成功的 !!!!

當初汽車強制險也不是靠一個因車禍喪子的媽媽努力奔走而催生的嗎?
所以事在人為,
有志者事竟成
相信日租套房最後一定能從大樓消失的!!!!

加油 !!! 加油 !!!!
k58132000 wrote:
不要再聽投資客胡扯 , 一直站在業者這邊替業主講話 ...(恕刪)



對對對
說得都沒錯
我想知道方法的人都不需要提供給樓主意見了
因為知道方法的人都是投資客
一直站在業者這邊幫業者說話(笑)


開版大:

你去國稅局檢舉
看國稅局給你的回函是不是如我所說的那樣
該....已登記營利事業.....等等等
看到回函你就知道我所說真假了

我以後也在這邊喊
加油 !!! 加油 !!!! 加油 !!!!

不提供方法了
反正在網路上喊加油 !!!! 就可以解決

那時小弟是很快速看看電梯上張貼的內容...
是已提出訴訟...(有影本在牆上)
但是好像沒有結果
所以後來才會有管委會請業主要過濾客人的開會紀錄出現...

Formosa Trail wrote:
法律本來就無限制出租不動產的最低期間
以上這部分也就是一直強調的是否為脫法行為
不過我查過目前全國的民事或行政相關的判決


我想業主是利用這一段
因為租房子就只要租一天
也算租房子

然後業主是有營業登記的
就誠如nengr大大所說
nengr wrote:
他有商業登記
商業名稱:幸福旅人家企業社
統編:10271403
營業項目 一、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如果我再去賭錢.就咒我被天底下最醜的女人日夜輪姦,直到體無完膚、搖搖欲墜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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