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看新大樓……關於開放空間告示牌


pipiball wrote:
建商為了拿獎勵容積將...(恕刪)


這制度很明顯就是肥了建商,有些人連開車不知道要加油,廣大住戶誰會懂何謂開放空間
政府卻要民眾自己承擔,確實這樣法條有很嚴重瑕疵
爛政府搞這種爛法規,肥了建商,卻要住戶收拾爛攤門戶大開。

都發局會優先徹查民眾檢舉的大樓,如果知道重要政府官員住在哪個豪宅,可以去檢舉這些豪宅大樓請都發局處理,也可以帶著媒體記者大拉拉的走進去參觀,最好有警衛攔下的畫面一起入鏡新聞撥出。

像之前網友說的,事情炒大變成燙手山芋後,官員就會想辦法解決問題!

layws wrote:
這制度很明顯就是肥了...(恕刪)

這種就是看路過民眾要不要為難保全 進去參觀使用他們的中庭 歷史共業 也沒什麼辦法了 有疑慮最好是不要買
(圖說:藍色是雨遮走道 紅色是大樓 深綠色是管理室 淺綠色是中庭)
不過現在的開放空間規範下來 雨遮充作開放空間的規定已經比較嚴謹了 退縮不夠不算開放空間 不過還是規範不了設計好的機動式的植物圍欄
有空去看看「圓山大院」!
那才叫做真正的「開放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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