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你說的事實!

過去政府都沒真正照顧低收入戶住的問題!

才會有大大說的怪現象

所以我說政府很無能啊!


注意我強調的是"簡易"國宅

絕非現在蓋的"一般國宅"

越簡單越好!重點只是讓低收入戶有個不必負擔沉重租金或破破舊舊的遮風蔽雨的家

簡單到當低收入戶有了一點積蓄也想搬離就更好

如此可以杜絕很多藉機炒作的人

當然更重要的是配套管制辦法!

(如限制20年或更久的時間不得轉賣!或若要賣只能原價賣還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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