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再幫建商漂白帶風向!
眾多受災戶向光洲求償的鄰損協調會115年1月16日都還沒有開,高雄市政府哪來的膽子核發建築使用執照?
還有施工損鄰嚴重傾斜下陷造成受損建物位移越界佔用土地糾紛沒有協調完成,誰敢買?
z3115539
建設公司完全沒說錯...,那從以前到現在一直在那邊狂發文鬧是要幹嘛??...貪?還是威脅?不是嗎
你又不會買光洲建設的房子是在擔心什麼啦~
安啦,還賣不出去啦!
有越界土地糾紛,拿不到建築使用執照的房子誰要啊~
人上人浮雲過客 wrote:
你又不會買光洲建設的房子是在擔心什麼啦~


關你什麼啦??
你就是旁邊那透天的住戶??
不然為什那麼積極發文..
看你那麼激動....


不要再為建商漂白亂傳受災戶求償的謠言跟聽信建商自己花錢受訪買的新聞了!
有證據po上來!
不要一直哭,肚子餓了嗎?



ianyen wrote:
最近發現文鳳...(恕刪)

你又不會買光洲建設的房子,不用擔心什麼啦~
安啦,目前還賣不出去啦!
已證實有越界土地糾紛,也還拿不到建築使用執照的房子誰要啊~
高雄鳳山建案陷鄰損糾紛 光洲建設嚴正澄清表達立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高雄鳳山文鳳路一處大樓建案因鄰損爭議引發關注,鄰房的屋主近日在多個網路平台上發表言論,光洲建設則嚴正澄清,相關指控明顯與事實不符,為維護公司商譽,將採取法律行動,也藉此向社會大眾澄清說明,建築工程問題層面牽連甚廣,理應回歸專業鑑定,依法、依規定辦理。

光洲建設指出,該大樓施工前依法檢送施工計畫書核備、鄰房現況鑑定完成、且更不惜增加成本加強相關鄰房保護措施,用意就是要杜絕鄰損產生,此鄰房保護樁用意是為了保護鄰房於後續開挖施工安全,孰料鄰房的沉陷竟是發生在初始做保護樁的時候,建商此時亦提供相關照片佐證,顯示基地地下存在大量廢棄物,研判建案周遭地底大多應為相同情形,也因此認為這是鄰損產生的最大主因;建商也說明該建案最終經建商及工務局與各專業技師公會的審核下,主體結構已順利完成。

談到鄰損的賠償事宜,光洲建設說明,鄰損賠償依照法規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爭議調處辦法,分兩個方向進行,一是同意建商安排修繕,修繕完成與住戶簽認和解,二是鄰房不同意建商修繕,即依規定雙方合意委託第三方鑑定單位進行鑑估修復費用,依鑑估費用作為賠償依據,一切都會依法辦理賠償,絕不推諉。

另外針對該住戶於網路上表示「施工前越界為建商自導自演」、「拒絕修復賠償」等說法,光洲建設於訪談中直接提出證明,為建商與前地主之購地協議書中(107年),明確記載本基地東西二側分別有鄰房越界佔用之情況(施工為111年),其後建商亦以存證信函通知該鄰房房屋越界;至於修復賠償部分就如前面說明所述,依高雄市鄰損辦法程序進行中,一方面鄰房屋主在111年向法院提起民事告訴,目前仍在地方法院審理中,另一方面主管機關為此陸續召開之鄰損協調會次數就多達8次以上,光洲建設透露,已於協調會上明確告知會於法院委託第三方鑑定單位之鑑估修復費用出來後,願依此進行賠償,但鄰戶屋主所要求之賠償金額與鑑估金額差距過大,故無法達成共識,目前仍尚待後續協調。

光洲建設強調,絕對沒有「拒絕修復賠償」情事,一定會依照法定程序的鑑估金額做賠償,網路上該住戶之言論與事實不符。


https://reurl.cc/6bRNkk
M013773080
光洲認“拒不賠償”、"施工損鄰導致建物位移越界‘’與事實不符,提告了嗎?把判決書po上來看看吧!
人上人浮雲過客
被東西兩側鄰地建物佔用土地還不敢告拆屋還地!超佛心的建商![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的鑑定報告已經證實光洲集團在鳳山區文鳳路大貝湖48地號的光洲梧桐建案因施工損鄰造成鄰房嚴重傾斜下陷位移越界超過14公分!
再次公開呼籲民眾購買光洲梧桐建案要三思跟簽約時一定要注意,光洲要以所謂的“現況交屋”故意避談土地被佔用的事實跟肇責,內政部版的不動產交易說明書上有應載明“土地是否有被佔用或佔用他人土地之情況”,光洲如果沒有誠實告知買方土地被佔用的實情不在該項聲明勾選“否”將不動產交易轉移給善意不知情的第三者,光洲就恐涉及“詐欺”罪嫌。
不要隨便輕信光洲自導自演花錢買媒體受訪自嗨的不實新聞報導!哪家新聞媒體不懂得“平衡報導”的規定?沒有採訪受災戶也沒有向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查證就po在網上亂噴的單方聲明,就是光洲不敢面對受災戶求償還抹黑對方的惡劣行徑。



雖然不關我的事......
但這事的味道不對(是似而非、顧左右而言他、一直跳針PO重覆的東西....)
就順手查一下.....
果然一人分飾多角
目的是???........懂的都懂



既然發言與受災戶求償無關,何必顧左右而言他,避談光洲施工損鄰造成越界佔用的肇責!
提醒要買光洲梧桐建案的民眾要注意保障自身權益,不要被光洲跟銷售人員用“現況交屋”的話術故意隱瞞欺騙有土地佔用糾紛的問題!這應該是涉及刑法第339條至341條“詐欺”的犯罪行為。
法律常識:詐欺是“非告訴乃論”,換言之,任何人都可以向檢調機關舉報,且無法撤告!
光洲建設集團在鳳山區的新建案〔光知序〕其實就是之前光洲集團在鳳山區文鳳路大貝湖48地號的光洲梧桐建案改名重新上架!
該建案因施工損鄰造成鄰房嚴重傾斜下陷位移越界超過14公分!
再次公開呼籲民眾購買光知序建案要三思,簽約時一定要注意先到現場看房,光洲要以所謂的“現況交屋”故意避談土地被佔用的事實跟肇責,內政部版的不動產交易說明書上有應載明“土地是否有被佔用或佔用他人土地之情況”,光洲如果沒有誠實告知買方土地被佔用的實情不在該項聲明勾選“否”將不動產交易轉移給善意不知情的第三者,光洲就恐涉及“詐欺”罪嫌。
光洲自己買yahoo做的新聞報導已承認基地東西兩側都有鄰房建物越界佔用的事實,足證此建案有產權不清的問題,建議買家下訂金要求光洲應先向地政事務所聲請鑑界,確認土地範圍後再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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