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區最近也有類似的案例,管委會的決議是非停車格皆不能停車否則依法開罰,就這樣。

suzuki272 wrote:


我購買這個房子時...(恕刪)
如果繳清潔費就能解決...那還是繳一繳吧~ 除非要收的清潔費比外面租車位還貴?!
suzuki272 wrote:
近期 管委會開始爭議 要求我另一台車需要繳交清潔費...(恕刪)

清潔費一個月多少錢?
如果一個月清潔費超過1千,然後叫你多交一份,
那我覺得你在意是很正常的,
不過,如果是300或500的,我覺得,沒在格子內大家還同意讓你停,
已經很佛心了,試想,如果是別的車硬來停你這個沒格子的"車位",
你也拿他沒辦法呀!
紅框內是你的
其他地方算是公設,不能占為己有...
如果繳個車位清潔費可以讓我多一個專屬車位,
我半夜就會帶著錢,在管委會辦公室,或者是座位前等待.

等著總幹事,或者是主委上班出現,
立刻繳錢. 外帶請他們一杯星巴克咖啡.
你若真的有兩台車天天使用,趕快付付錢了事,你已經賺到了.如果你只一台車,偶而朋友來暫停旁邊,那就隨便你,因為鬧大後是不可能無償讓你個人唯一使用的.朋友來自己找位置就算了,自家兩台車只有一個位就很麻煩了.
suzuki272 wrote:
我購買這個房子時 前...(恕刪)


當初前屋主說可以停2台車有管委會的會議紀錄?停車場屬於公共使用的共同空間要給特定某一戶停車是需要住戶大會同意的...而且當初只有畫設一格停車格就只能停一部車。你當初買的權狀也只有停一部車得權利。管委會算好心了,只叫你繳清潔費....若是遇到比較機車的管委會說會影響到公共安全他有權力叫你不要停得....
ParkerShow wrote:
其實前後任屋主的立場...(恕刪)

這樓好溫暖
一直糾結在權狀使用範圍的問題
想想我還是要求畫回原位
至少我可以有一個寬廣的空間停車 謝謝你
suzuki272 wrote:
這樓好溫暖 一直糾結...(恕刪)

你的車位是法定停車位,
所以無獨立權狀,需以只能算是公設的一部份,
你圖四只是列出公設持有的比例,
公設是大家一起的,不過,如果原屋主有約定專用同意書那整個空間都是你們的,
也許還有機會,
建議你不如,同意多付一份清潔費,
但也要求要取得約定專用同意書,
這樣以後才不會再有爭議~
清潔費很貴嗎?
有什麼好爭議的,去查查你車位權狀有沒有比較大;最快方式去跟樓上樓下同格局的鄰居看一下權狀,就能比出你的車位是不是有比較大。


如果樓主覺得管委會不合理,想要畫回去原本斜停單個車格,當然是站的住腳。
但是之後你也就別想停停兩台車了!

大家就照規矩來!

不要因小失大,車都在開了,清潔費幾百塊就不要跟鄰居計較了;給你方便,你也該不為難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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