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間屋齡近20年四層樓透天,一樓後方原本是露天庭院, 原屋主增建一房間, 並將二, 三樓一併增建(原屋主買屋時由建商增建)如下圖, 綠色虛線為增建部份(在20年前核發的使用執照上是沒有包含增建部份)請問, 這部份的增建, 有沒有辦法解套? 還是只能一輩子是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