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請問有人懂實價課稅嗎?當初為了離上班地方近一點所以就貸款買了一間內裝很爛的大廈(重新裝潢花了不少錢)…現在又因為工作的關係要賣掉(新工作在國外)時間已過兩年沒奢侈稅問題!
由於自己名下已經有一間房子,所以這間不屬於自用住宅…
現在問題是當初買的價錢加上裝潢費用已經超出當初登錄的價格很多 按照課稅標準是賣出價格-登錄價格=獲利(計算在綜所稅裡面)
就算依照當初房價加裝潢費用一毛不增的情況下出售 還是會被課不少稅
這不是逼賣家一定要提高房價嗎??

eiji12 wrote:
各位大大請問有人懂實...(恕刪)


到時候如果真的上路,再煩惱吧,不然花個幾千塊找地政士讓專業的來,

目前正政府炒作實價課稅,看到沒有列入的農地價格開始上漲......
買賣是可以扣除必要成本的(例如:仲介費)
另外,假如當初修繕所花費用可以舉證(有發票收據)
是可以列為成本項目的,
所以實際是 出售價格-買進成本-仲介費-修繕費用= 實際獲利

還有,目前只是變相實價課稅,
實際上,土地目前還是只繳增值稅,
另外買賣價格扣掉土地價格,建物部份有獲利才課稅喔,僅供參考.....

神奇小子6218 wrote:
另外,假如當初修繕所花費用可以舉證(有發票收據)
是可以列為成本項目的,

沒有收據, 設計師只在合約書上簽收可以嗎?
神奇小子6218 wrote:買賣是可以扣除必要成本的(例如:仲介費)


當初沒想到這點…沒收據改如何是好啊

sheabutter wrote:
沒有收據, 設計師只...


有修繕裝修合約,應該是OK的吧!
可以去問問國稅局
eiji12 wrote:
當初沒想到這點…沒收...


沒收據是指付仲介費部份,
還是裝修部份.
如果是仲介費份,是委託合法仲介,就請仲介公司補開給你,
假如仲介公司一開始就有申報或開發票,不會不願意的....
當然,如果一開始仲介公司就漏報,有可能不願意補給你,
那你可能就要來硬的了,就要去國稅局檢舉他們逃漏稅,應該就會補給你了....

裝修部份就找找看有無合約,儘量湊囉!不足部份可能就要自行吸收了......
以上供你參考囉!!!
神奇小子6218 wrote:

沒收據是指付仲介費部份,
還是裝修部


當初買賣時不是找仲介 是雙方談妥後找代書交辦的…然後裝修部分也是找跟土水師傅開個估價單後就施工了…

所以現在我只能找土水師傅申請收據而已對吧?

感謝解答!!!!
供你參考:
http://blog.udn.com/champking/6784654
http://blog.house123.com.tw/archives/2138
eiji12 wrote:
各位大大請問有人懂實...(恕刪)


裝潢 , 房子分開賣不就好了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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