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女姓車主有按下臨時停車燈,接著到賀川壽司打包外帶,趁店家還在準備東西時坐在我們旁邊等候。而對面賣麵的老板竟然跑到賀川壽司去找這位女車主。我好奇的一看,那台車是停在對面的麵店前沒錯,但也只是佔了一個車身的長度,但那家麵面有二個店面的寬度,還有另一個店面的寬度可供客人出入。
不一會兒,只見女車主生氣的進入賀川壽司借電話報警,哈哈~~女車主真的是遇見路霸了呢!!!!。只見女車主生氣的跟那家麵店的老板說:我常停在7-11也沒進入消費,為什麼你們就要到你們店裡吃麵才能停車呢?而更扯的是..賣麵的女兒就讀花蓮私立的海星中學,這所標榜品格教育的學校耶!!!竟然不知道不讓別人停在合法的路旁是路霸的行為呢!!!反而拿起相機拍車主的肖像和車子,威脅要po上網。車主一氣之下就報警了,天啊!!!這到底是怎樣啊?!!!
各位鄉民啊!!!請問若是臨停在某一家店門口,就要進去消費,否則店家可以不淮臨停嗎???還可以把你的照片和車子的照片po上網嗎???還威脅女車主說:妳怕被po上網是嗎?? 好扯哦!!!!
不一會警察來了,跟店家不知說了什麼後,賣麵的店家就進店裡去了,後來女車主就開車走了。
我住花蓮這麼久了,第一次聽到要到店裡清費才可以臨停在屬於合法的公共區域的馬路旁耶,而是是畫白線的馬路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