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一)《宜蘭縣屬國民中小學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第十七條第五款規定。(二) 宜蘭縣立慈心華德福教育實驗國民中小學校務特許委外辦理行政契約書。(三) 宜蘭縣政府103.03.06府教學字第1030034500號函辦理(1) 招生對象:凡96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生之宜蘭縣籍學齡兒童。l 設籍原學區者優先入學,依設籍先後進行排序。l 每班提供一名設籍於原學區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新生優先入學。註一: 戶籍認定部分,若於原學區內遷徙可累計在籍時間,若本在原學區而中途遷出原學區外,則以遷回日起計算。只要是宜蘭縣都可以只是以香和為第一優先 因為不是私立學校是縣立特許學校所以算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