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了面子贏了裡子的官司官司是和解不是誰打贏了界面專利 一億美金後變成共同使用 蘋果也可從Creative授權其他人使用中收取授權金界面上 沒有誰抄誰還很難定 因為和解沒有法官判決誰有抄襲 已經變成共同使用官司方面 蘋果藉由和解製造出一個判決先例泡菜一堆廠也是使用類似界面 微軟說要推出自家iPod Kill也是類似界面難保以後蘋果與Creative不會對這些廠商提出相同告訴要了解一些內幕 而不是看不慣iPod 蘋果被罰就說爽一隻手把專利都可以賠上十幾億現在喊爽 以後泡菜甚至微軟被告 賠上十幾億與蘋果的一億比較 看到時是誰在爽(賠的錢蘋果還可以抽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