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ve/Apple專利訴訟和解, Apple支付一億美金, Creative獲得iPod週邊授權

哈哈
真爽,盜用別人的選單還敢告回去
活該
不過一億元對頻果來說是小錢吧
頻果靠廣告洗腦 每個人都跑去買iPod 看了就煩
輸了面子贏了裡子的官司

官司是和解不是誰打贏了
界面專利 一億美金後變成共同使用 蘋果也可從Creative授權其他人使用中收取授權金
界面上 沒有誰抄誰還很難定 因為和解沒有法官判決誰有抄襲 已經變成共同使用
官司方面 蘋果藉由和解製造出一個判決先例

泡菜一堆廠也是使用類似界面 微軟說要推出自家iPod Kill也是類似界面
難保以後蘋果與Creative不會對這些廠商提出相同告訴

要了解一些內幕 而不是看不慣iPod 蘋果被罰就說爽

一隻手把專利都可以賠上十幾億
現在喊爽 以後泡菜甚至微軟被告 賠上十幾億與蘋果的一億比較 看到時是誰在爽(賠的錢蘋果還可以抽成喔)
有沒有中文的新聞稿可以看阿

我英文不好日文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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