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改+1 本人是iphone 3GS使用者, 原先對Apple公司及其品牌形象還有不錯的觀感.但最近經歷Apple對iphone4 天線收訊不良的處理態度及此次未經當事者同意私自修改訂單內容的惡劣作法,令人實在不能茍同!原本還計劃下一支手機要換成未來的iphone 5, 看來我必須要好好重新考慮...
堂堂一個市值全世界最大的蘋果公司,處理這樣的事件,竟比Dell還不如!甚至用篡改訂單這種犯罪又不入流的手法,蘋果的經營者太糟糕了!危機處理零分!本來是存著看好戲的心態在看這個事件,現在真是覺得蘋果太令人失望了!
PaytonTing wrote:我的訂單編號: W2...(恕刪) 你有完沒完?第一,你和 Apple 之間的契約根本沒成立。還沒成立的契約雙方都有權做任何修改,除非 Apple 真的依照修改後的合約行事、在未告知買方的情況下出貨並且請款,不然連民法的邊都沾不上。第二,偽造文書的要件是「致使他人產生損失」,請問你到底有何「損失」?鄉民完全沒有從 Dell 事件學到任何教訓,想告盡管去告,糾眾鬧上法院,然後再被法官修理一頓,讓世界看看台灣的消費暴民可以無理到什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