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堅持 Linux 核心所使用的 GPLv2 授權有以下強制規定:
『只要您將這個修改後的軟體或編譯後的成品(例如嵌入式系統、硬體裝置、ROM 韌體)分發(Distribute)給其他人或客戶,您就必須同時提供或公開該修改部分的原始碼,並且該原始碼也必須以 GPLv2 授權釋出。』
在下對他們的哲學致以最高的敬意,可惜 MacOS 不是。所以大多數知道 Bill Gates 與 Steve Jobs 的人不必然知道 Linus Torvalds, Richard Stallman。
感覺從前對蘋果有偏見,導致了很長時間只用PC,實際上這種機器買一台來上網真的非常棒,尤其貼了霧面膜後.很長一段時間對霧面貼膜有偏見,覺得不如原廠AG屏幕,但一次以外發現,給VAIO的霧面屏膜在我還沒有貼上去的時候透光率就很高了,
於是覺得可以試一試,後來又發現的了Sidecar(可以把我吃灰很久很久的M2 iPad Pro利用一下)作為第二屏幕,加上Rectangle可以Windows一樣的左右分屏.
那麽我想不到還有哪裏不像Windows的,儘管Finder比Win資源管理器難用很多,但其他長板太長了呀.
MBA15 32G+512GB才1700USD,無論TPX9-15p還是XPS16都明顯更貴,雷蛇賣不起,華碩買不到.微星的PMIC之前燒過害怕.而且續航真的好,可以用一整天. MBP上的音響又特別優秀,雖然絕對的SPL不如華碩或者惠普,但調諧比這兩個來得好.
於是逐漸買了全家桶,儘管工作緣故,還是都用PC,但出門度假或者旅行的話現在越來越多帶Mac了,方便,過於.
在Mac上可以操控iPhone上的內容,甚至于回復論壇內容,我的iPad Pro的5G可以直接共享給Mac,手機投影到Apple-TV可以4K串流播放Netflix/ATV(直接用Cast可能會遇到卡頓),加上iPad 上打遊戲很舒服,AirPods更是作為伴手禮給各種朋友,哥們,客戶,這個東西就算沒有用iPhone都超好用...
最後蘋果還經常打折X賣出去能保不少的值, 不用就奇怪了
實話而言,Surface Studio 2 之前幫朋友出,真的只是作為中間人都覺得虧心疼了.$US6000+基本全新,只拿回來4折不到.
玩機的話必須要考慮殘值,不然不可持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