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riYAN0918 wrote:我很同意你的觀點,在許多時候,消費者的一些不友善的態度,也是經常會影響到銷售人員的心情,
其實也要看當天你對他的口氣或是有什麼地方讓人覺得不愉快的地方,也不能單純只看你說就完全相信你
而且你幹嘛一定要在他那邊跟他買?你可以直接跟他說你有困難嘛,或是直接跟他說麻?
一個願打一個願唉,這要怎麼說
也確實網友們也「不能單純只看我說就完全相信我」,畢竟大家都不是當事人,
只憑我一個人的片面之言,在未錄影也無錄音的情況下,若真要追根究柢,沒有任何網友有辦法可以證明我的講法是否正確,
但也如同我在前文所說的
「我相信網友們都能夠以自己的思考來明辨,並在未來的消費對象中做出明智的選擇。」
如果有人願意相信我,我也在此說明一下
當天我的態度完全沒有任何不好,語氣也都很平和,從頭到尾我都是保持著微笑的到結束。
這篇文章我也同時寄給燦坤的客服了,我想上面這句是否正確,當天的這位燦坤當事人以及外場的銷售人員必定最清楚。
也正因為如此,我才有立場發表這篇文章不是嗎 : )
再次謝謝您提出來的觀點。
unknown wrote:我在41樓文章的第一句紅字有提到囉,我跟你的想法一樣,她的態度很好,
我還是覺得應該來補充一下。
這「完全不是燦坤」的問題。
不管是在燦坤、法雅客,當有活動時都會有台灣蘋果的「代理商的工作人員」在現場銷售。
雖然賣出去後還是打法雅客或燦坤的發票,但銷售行為是「代理商的工作人員」在處理的。
而且有點遺憾的是,原Po遇到的工作人員看起來跟我買的時候是同一位。
但我的經驗是算中上,也可能是我沒有多問什麼,就直接買了。
我本身也不喜歡燦坤,但還是覺得需要出來說一下:這是「代理商的工作人員」不是燦坤的人員。
但是,當確定那是凹痕時,那份好的態度就全然的消失的無影無蹤了,接下來就是本文的內容。
以及可能是我比較孤陋寡聞,可以請教您台灣蘋果的「代理商的工作人員」到底是那一家(or 一些)商家呢?
因為目前在板上找到了這一篇討論,
裡面提到「台灣並沒有所謂 Apple 的『代理商』」,
但可能是我沒有理解,畢竟自己對這部分沒有太多涉略,再麻煩您或是版上有沒有其他前輩可以幫忙釋疑囉,謝謝。
以及在41樓文章richy098前輩的引言中有提到,「燦坤八德店的兩位女店員其實人都還不錯」,
似乎她們真的是燦坤的人員,而若她們不是燦坤的人員,為什麼還要幫燦坤工作呢?
即便她們不是燦坤人員,但既然她們有「在燦坤的攤位裡面工作」,正常而言是會有支薪的,有支薪必然會有相關合約,
而當她們「在燦坤的攤位裡面工作」時,對消費者展現極不友善不尊重的態度時,
難道燦坤要跳出來說,「這是『代理商的工作人員』不是燦坤的人員。」嗎?
這部分也說不太過去對吧:)
無論如何,很感謝前輩們的建議,
關於這篇文章的所有內容提到的態度上的問題,我已經致一封信給燦坤的客服,
畢竟消費者會關心的不只是售前的服務,售後的服務態度也是消費者們是否決定再次消費的一大重點,
對於這次所發生的事情,目前就靜待燦坤將會如何處理與答覆了。
Rsdna wrote:
我在41樓文章的第一...(恕刪)
我先補充下好了,
我說經驗中上的情況是
開始解說時和我問說當時的折價方式是不是現抵等問題時,她很專業的幫我解說,我要刷卡,問怎麼分期等她也馬上跑到櫃台幫我問清楚。
這部分我覺得是「上」
但是刷完卡開始驗機和裝軟體時,她的速度和態度很明顯就改變了。
裝軟體的速度很快,我根本沒看清楚她裝了什麼軟體,我到現在也還一堆她幫我裝的軟體不知道是做什麼用的,然後問問題有回答,但也回答但也很快,我也沒聽很清楚。但因為我本身是軟體業界的人,所以我也不太在意。
這部分我感覺其實是「中下」
所以加起來我給她「中上」左右的
至於我上篇文說的非燦坤員工的部分,是我親口問她的,因為他當時穿的衣服就是和燦坤員工穿的不同。
但這不代表我覺得燦坤就不用負責任,其實我是希望大家多認識一下,這個藏頭藏尾的代理商,因為更多的問題是他們惹出來的。如果真要我來說責任的話,燦坤和該代理商應該要各負一半,但是代理商一直藏在背後,其實燦坤有點有苦說不出。
德誼、StudioA、SuperA、Youth 這些授權經銷商也不是各自和美國蘋果總公司進貨,還是有個窗口,就是蘋果台灣
最後我附上 MBPr 買回來後發現通訊錄裡面有的一筆資料,這就是該代理商的聯絡資料。
蘋果台灣
02-27383242
台灣
106
台北市
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333號16樓A室
以上,若有錯誤還請指正。
當消費者購買了一台iPhone手機後,發現新手機上有刮傷,
結果Apple跳出來說不管哪一國的賣的手機,都是「代工廠的工廠人員」做的,
並回應了「這『完全不是蘋果』的問題。」
消費者做何感想?
而在消費者以不合理為由反駁了蘋果的論點時,
蘋果再度回應了「希望大家多認識一下,這個藏頭藏尾的代工廠,因為更多的問題是他們惹出來的。」
並且說了「蘋果和代工廠應該要付一半責任,但是代工廠一直藏在背後,其實蘋果有點有苦說不出。」
最後蘋果還留下了代工廠的聯絡資訊給消費者。
除了就這麼簡單的把一半責任丟給了代工廠外,還要消費者自己打電話到代工廠客訴嗎?
試問如果iPhone發生了狀況,蘋果真的這樣子回答,會有哪一位消費者能接受呢?
對一位消費者而言,在一家有註冊商標的營業場所有了交易行為,那麼該營業場所之於消費者就是直接提供服務的地方,
消費者所看到的也相當明確,即是這家營業場所的名稱,營業場所中每一位店員的態度,都會影響到這個商標的聲譽。
因此,當天我正是在以「燦坤」為名、黃色系的布置的場所內有了交易行為,然後碰上了「以『燦坤』為名、黃色系的布置的場所」內的人員,極不尊重人、會皺眉頭且不耐煩的態度這樣。
消費者所在意、會討論、會關心的,不是「某家營業場所中的人員是來自何處」,而是「去某家營業場所有沒有可能碰上態度差的人員」。
但如果燦坤的回應真的是要踢皮球,我也會再來此篇留下心得的,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