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在機場被偷...看監視器發現是新加坡人, 已經偷到國外...然後台灣航警局竟然要我到新加坡報警...他們說因為小偷已經出境, 台灣只能列管...需要新加坡警方主動要求台灣協助偵辦...然後我就真的找新加坡朋友報警...結果人家說東西是在台灣掉的, 要台灣這裡主動偵辦...X的現在是怎樣, 台灣航警局這樣是不是太瞎?!版上的高手們, 對於這狀況有沒有任何建議...?我AIR裡的資料實在太重要, 那台AIR也要快七萬... 唉
z8310 wrote:航警怎麼有權限幫你找...(恕刪) 沒有人要航警幫我找人, 但是我在這裡報案, 沒理由叫我再到新加坡報一次案吧? 豈不笑話?至少也該主動通知新加坡警方吧? zzZmomomobile01 wrote:好奇、如何従監視器知...(恕刪) 那裡是機場, 到處都有監視器, 當然有追到他出境的時間與地點, 再和出境名單對照, 不就有了..?
剛剛好奇查了一下新加坡的刑罰,原來小偷的刑罰是鞭刑耶,樓主都有那位人兄的資料了,真希望他被他的國家鞭刑,聽說鞭刑是可以 "觀禮“ 的,可惜好像只有小學生可以去看而已,不知道苦主可不可以去看!另外,照片很恐怖,google 一下就有了!關鍵字:新加坡 小偷 限制級我想看過的小偷應該都會金盆洗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