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Store 將可退費, 可享七天鑑賞期 -.-||| 請問,那寫軟體的還要活嗎?

7天真的太長,而且應該是以[不能進行、會跳出]為退費的優先考慮才對,遊戲與應用程式不相同,若今天購買了XBOX360、PS3的遊戲片,可以玩了以後7天內退貨嗎?付了錢走進電影院發現是雷片,可以退費嗎?不該以同一套標準去衡量
買了再退的人數有限, 並不是每個人都會醬玩,
何況退費過多的人蘋果都會有記錄.
其實這法律用在軟體是很荒謬的,
PCHOME目前是用軟體外包裝不能回復, 只要拆封不給退費來避開,
如果這次事件Google真的低頭, 我當然也希望政府能到PSN比照辦理,
PS3的遊戲, 七天破關的遊戲一大堆. 到時候大家都爽了.

但是如果換我是PSN而政府又說要管, 我也會立刻撤出台灣不玩了.
有些時候不是說把「為消費者好」無限上綱就一定是好事.

遊戲類就算了
書籍類才會哭吧
出租店一天都要付錢
書籍類無限看喔
不管是Apple的iTunes Store或是android Market,會有這起風波起因就是因為一款被歸類在休閒類的軟體卻被誤以為使工具類,而在下載後因為有受騙上當的感覺卻又不知道如何退費,因此找上議員,因而一拉就拉出一長串在網路虛擬市場消費虛擬軟體(唯一的實體就是你的行動裝置)的售後問題。
樓主基本的考量在於軟體開發的裝置是在手機、PDA等上面,因此會擔心裝置使用者的使用習慣會影響到因為七天鑑賞期而讓軟體的附加價值降低,讓我們看看一些所謂的「小遊戲」:如忿怒鳥、水果忍者、寶石方塊等,這些軟體會因為七天鑑賞期的關係而喪失它的附加價值嗎?當然有些回文會要樓主放棄台灣市場,其實這是惡性循環,因為台灣本身的問題讓我們沒辦法像其他國家一樣享有相同的軟硬體服務,也因此扭曲了台灣消費者對於軟體使用的態度。
其實很簡單,把問題往原點推,把開發軟體的目標放在跟忿怒鳥一樣,然後再搭配更新等完善的售後服務,你會擔心因為七天鑑賞期或者是JB而影響到軟體的銷售嗎?
有很多傳統市場裡的食品,現在人都會替它冠上「古早味」而且很好吃,為什麼?因為一碗35元的米糕製作者一定要從選米、掏米、炒料等事必恭親而不是靠機器做加工,我想寫軟體也是,只要是有下過苦功,我相信使用者絕對會支持;而其中小弟覺得「免費的試用版」很重要,也許當你再稍稍花點時間分出Lite版之後更可以避免被「七日鑑賞期」給套牢。
我印象apple的不是全球統一30天嗎,期間要退就寫信過去,只是大多數人以為要寫英文,好像中文也行,但發生這事情,所以還是30天嗎
身為開發者的你

怎麼不搜尋一套KIT

他可以讓你開啟程式時,立刻比對購買記錄

若是盜版,可以強制關閉程式

給你一個提示

請用一台JB過後的蘋果裝置

下載comicshelf

他就會立刻顯示「您使用的是盜版軟體,將立刻強制關閉」
richard_huangtw wrote:
小弟是apple a...(恕刪)

richard_huangtw wrote:
葉慶元說,手機應用軟體下載到手機之後,業者可透過通訊軟體,掌控手機軟體是否持續存在於消費者的手機中,所以無須擔憂消費者退費後,會繼續使用軟體。既然蘋果電腦認為技術上沒有困難,相信對Google也不會是問題。


透過通訊軟體,掌控手機軟體是否持續存在於消費者的手機中

這是否同意業者隨時可監控個人的手機呢
會不會遭有心人士竊取個資???
您真的是轉個彎點安卓啊XD

目前安卓就是被許多人罵說,惡意軟體就是像你說的這樣

其實你所說的問題,就是要由總公司來審核

但不可避免的,總公司的人就會掌握到你所有的資料

有捨才有得,你希望你開啟定位系統,然後手機不見的時後找的回來

那就只好讓蘋果總公司知道你在那囉


lung6660 wrote:
透過通訊軟體,掌控手...(恕刪)

skinnerlee wrote:
怎麼不搜尋一套KIT

他可以讓你開啟程式時,立刻比對購買記錄

若是盜版,可以強制關閉程式.(恕刪)


還真的不知道有這套library...

感謝Skinner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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