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幫你 google 了一下
詐欺罪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規定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可以參考一下下面的網頁
http://yveslin0816.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html
(怎樣叫做詐欺罪)
找個律師對付他如何?
這邊也有詳細的報案方法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TopicNum=79499&Key=store&LinkTo=SearchNameL&Absolute=3
不過年代有點久了,希望有點幫助...
PS: 一萬八不面交是真的有點危險...
根據我自己的經驗....
我是半夜上網報案,過沒多久派出所馬上打過來叫我過去,警察確定詐欺案後開始做筆錄,拿到三聯單後第一關過了,接著要拿著三聯單上拍賣網站申請賠償(我當時是YAHOO),受理後要準備很多資料寄過去,寄過去後就到一段落,剩傷心與難過。
拍賣賠償要等好幾個月才會匯進來,然後時間到了法院會寄公文過來,叫妳出庭,基本上人頭戶應該都抓的到,去法庭主要是談賠償問題,但人頭戶通常都很可憐,我的法官就說她那裡痛那裡病有多窮有多苦,賠一半好不好?同意後就當場拿錢畫押(法官會叫人頭把錢帶過來),我拿一半加上YAHOO的賠償有小賺一點,但加上車資請假薪水差不多算打平。這件事就到這邊一段落.....
另外報案被騙金額要確實填寫,當初我就是湊整數少報了幾千塊,我以為法官會根據匯款金額為主,結果是根據三聯單金額在賠-_-"。
以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