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l-aries wrote:
你不是在討論轉賣差價...(恕刪)
那依照您的說法 當時情願我來翻譯成衝動
Apple當時衝動標價19900
請問你同意這樣翻譯嗎???
那依照你的說法
不就是「有人看到柴米鹽油東西很便宜,然後買下,隨後轉手賣出獲利」這樣的事情嗎?
請問你同意你當時的說法嗎???
QQ羊 wrote:
所以您的廣義意思是?所有任何取得低價成本的方式都可以嗎?
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別人的損失上 心痛...
QQ羊 wrote:
並不是單純的買低賣高的問題,而是買低的方式
QQ羊 wrote:
柴米油鹽並不是業者強迫你要買的
QQ羊 wrote:
那依照您的說法 當時情願我來翻譯成衝動
Apple當時衝動標價19900
請問你同意這樣翻譯嗎???
那依照你的說法
不就是「有人看到柴米鹽油東西很便宜,然後買下,隨後轉手賣出獲利」這樣的事情嗎?
請問你同意你當時的說法嗎???
QQ羊 wrote:
無法與你討論 你已經跳針 而且你所舉的問題已解釋過
之後回復不繼續回答 因為個人認為太消耗我的時間了
結論↓
利用這次的事件賺取差價合法!但不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