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ecore wrote:
可以。買了幾張,最高...(恕刪)
gameofking2 wrote:
看到大家戰了那麼久...小弟看的自已有點智缺
到底是能不能以21900購買阿 XDDDD
可以的話 小弟也要來買一張 噗!....(恕刪)
那種提貨卷!上面已經載明了,
一卷只能提領一台 iPhone4s 16GB(不限色)或可兌換等值商品,不得找零
若商品已過季,可兌換新一代商品,若有差額,由購買人負擔.
上述是該有價證券裡載明的!
那麼現在APPLE STORE公告定價 iPhone4s 新台幣18900元
那麼只要稍為有點資訊的網友,用計算機算一下,就知道可不可以購買了!
新的iPhone 5 在國外售價約台幣21900元,我都不知道買這個有省到多少錢呢?
如版主的標題"請問iphone5的九折提貨券是真是的嗎?"
那麼依我提供的資訊"iphone5"和"九折提貨券"是在不對等的條件下,故不能成立並混為一談,
或許是版主要出的腦筋急轉彎吧! 還是讀者太過入戲,
那個只能拿去換4S,要買5,最少必須貼上3千元以上,何來9折?
喜歡提起訴訟!那麼也請算我一份吧!
其他網友給的忠告'和質疑,你不想說明,那就算了吧!何必此地無銀三百兩呢?
lorecore wrote:
對呀,要也放在消費經驗分享,中秋生病哪都不方能去
,回回砲文真有趣,網管先生(小姐),能否刪了本文,反正我已做好備份(恕刪)
版主都已經載明了,中秋生病,顯然好多朋友都在陪他!
給版主良心建議 生病千萬別拖,吃藥記得配溫開水,
敬祝你早日康復!
那阿宏回家了沒有呢?吃丟吃,供供那麼多....
edwardchacha wrote:
果然是生病加上太閒阿
請多保重
希望天天看到發文者上來教育大家法律常識
雖然不怎麼討喜
但是想砲的人就不會沒事做了...(恕刪)
他教的法律常識,漏洞百出,不是我同業中人。
我都不敢指教他人,他倒是挺有勇氣…
以下給 lorecore 先生:
您的法學素養如何,文中字裡行間,一清二楚,
沒有上來評論是非,是因為您的兩三句恭維,
對我來說還有點效果…
我並不會因為你對他們提告,而對一紙書狀感到疲憊,
對我來說,那是每天必備的文紙,也是吃飯的工具,
合併審理的案子,聲請分開審理並移轉管轄,
猶如家常便飯,你不要到時候自已南北兩地跑就好了,
沒有上來留言指正其他錯誤,是不想助紂為虐、養虎為患,
以上,併予敘明。
再舉其一,對於提起刑事告訴,從而免去告訴人之地位,
僅以作為證人即可置身事外…之云云,不僅自曝其短,
且充斥法學素養之不足仍有進步空間,
略其告訴乃論之大原則者,不足為懼。
訴訟技巧自認能居於優位,掩耳盜鈴者,恕難苟同。
給我看清楚!我從頭到尾是義務辯護詐欺,
或協助詐欺提告,不是309,也不是310…
你這麼希望我全包是不是?
不要太放肆,要告要快,不要到時候我人在國外,還硬要搞其他人…
註:今天之後收到起訴書的,有需要幫忙的,複印一份電子檔速寄我信箱!
不會複印電子檔的,PM來,我給你事務所傳真,狀子傳過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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