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hoxen wrote:這麼說,你住銅鑼灣囉?(恕刪) 這樣可見你住在中國.....被關的人...銅鑼灣書店老闆,人家都秀出來在螢幕上了......37:42 開始....你若是身在中國被長城擋掉了,請自己找你主子....
請問您真的有看完華盛頓郵報的文章嗎?再請問您是否有看下方將近 1K 則的回文對於此篇文章的不滿?您可知道華盛頓郵報這篇文章的內容實在有失公允?您是否有考量許多時候媒體所刊論的文章,為了能引起讀者迴響或者吸引讀者,回無所不用其極的使用誇張標題或者模稜兩可的敘事方式?針對原先的回文,小弟想表示的是本棟樓主在短時間內,使用充滿爭議的文章標題來引述許多僅是轉刊的網路新聞或者文章,在文章下方卻又留下容易引起不同觀點讀者爭執的網路調侃用語,“在我眼中”這是極度不恰當的做法。小弟非專業資安人員,不想探討需要極度專業的網路、作業系統以及應用軟體資安。但從小所受的教育教導我要能夠分別是非,能辨別真偽。我必須說華盛頓郵報這篇文章的標題過於聳動且偏頗,內文雖大量敘述手機 App 將使用者資訊回傳給各家廣告以及數據分析公司,但也明白告知這些都是在使用者沒有詳閱 App 隱私權限並且同意 App 存取的狀況下才會發生。坦白說,這真的跟 Google Android, Apple iOS 沒有相關,只要你想要使用這些 App 的服務,你就必須接受他的條款才是強姦使用的原罪,但目前看起來使用者是沒有什麼選擇權的。譬如你想使用 Google Maps,就必須同意 Google Maps 取用你的地理位置資料、使用者資訊..等等,否則 Google Maps 怎麼知道你的位置並且協助導航?華盛頓郵報指示利用 iPhone 之名,來爭取討論度以及點閱度罷了,小弟以為這根本爛文一篇,丟華盛頓郵報的名聲,但也證實媒體的嗜血是全球通用的。knift wrote:第18樓都有人找出華...(恕刪)
MaxKK4125 wrote:這樣可見你住在中國.....被關的人...銅鑼灣書店老闆,人家都秀出來在螢幕上了......37:42 開始....你若是身在中國被長城擋掉了,請自己找你主子... 你認為毒販和自用的罪行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