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天收到郵局(海關)通知補稅領貨.....唉,以下是領貨攻略:
1. 國外寄回手機2支內(含2支)只要當場簽署自用證明即可補稅領走。
2. 3支以上的話,本人帶郵局(海關)的通知單,身分證,及產品規格書(以iPhone4S來說,
NCC會有規格書,好聲好氣的請他們幫忙你印一份吧)
驅車到 NCC大樓 台北市延平南路143號(愛國西路交叉口),我是上2樓辦理進口許可證。
3. 費用台幣500元,大約20分鐘,一些要填的規格如下:
器材名稱:iPhone4S
廠牌:APPLE
型號:A1387
工作頻率:850/900/1800/1900/2100
輸出功率:32.69 dBm
4. 再回到郵局(海關)把證件交給他們,付完稅就可領走。
雖然無奈,但規定是如此,所以請朋友代寄,一次以2支為限,找女性友人一起去海關或是NCC,好聲好氣的請求幫忙,大多不會為難你,而且會儘量幫你在規定內 "省稅",祝大家好運不被抽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