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燦坤購買一台 iPad min2 32G,開心的結帳之後,店員在開封檢查機器前,就拿出一張"切結書"要我簽名。內容大概是,產品開封後只有因為使用上功能有異常才可以換貨,其他類似外殼有刮傷、銀幕有亮點等等,都不可以換貨。如果消費者不願意簽具這"切結書",可以當場退款不買。我當下停頓了一分鐘,猶豫是否要"賭"機器外殼以及螢幕是不是完好的.....最後還是簽了,只是心裡總覺得不是滋味....想請問各位現在購買Apple產品是否都這樣規定,還是只有在燦坤購買Apple才這樣?
不好意思,順便借我發問一下,網路上爬文看到,到燦坤綁約中華電信NP門號可以免學生證續約學生方案但是個家電信好像都沒有單純wi-fi版的ipad...不知道燦坤綁約中華有單純wi-fi版嗎??因為不會用到插SIM卡這個功能,但價格卻貴了4000
無窮錢力 wrote:昨天在燦坤購買一台 ...(恕刪) 這個問題爬一下之前的文章應該不難發現,以前消費者就有存在這種問題,如果你要買有保障的那就去官方買,你去一個經銷商,經銷商不是維修商他當然理所當然的要你有事找上面老大(官方原廠)解決至於為何冒出這種規定呢?我相信是因為台灣很多消費者之前可能小事就要求換貨,廠商也學聰明了,要馬簽下去要馬去別家買很簡單(他們不怕沒人買怕自己理虧的"台灣"消費者那就去官方買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