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如需退貨,只需在收到產品後的十四日內聯絡我們並將未損壞的產品(非大量購買)寄回,同時附上原始發票 (或禮品小票) 及原始包裝。如果在上述時間範圍內退貨,我們將更換產品,或按照原始付款方式提供退款。」
但根據最新退貨政策顯示:蘋果將在2017年8月15日後取消相關規定,所有網上提交的訂單概不接收退貨
官方網站亦已加註相關警語

九月份蘋果即將迎來iPhone發佈會,政策改變的時間點可謂尷尬,又或者是衝著新機購買潮來的
不曉得台灣是否會跟進呀,官網無條件14天退貨是我堅持跟蘋果購買空機的理由呢!
不曉得各位有什麼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