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臨時漲價,有沒有人被故意拖單或棄單的?

6月19日在燦坤實體門市訂了ipad air 全額付清。
當初沒現貨說可以調貨,但拖到現在一個禮拜都沒消息。
蘋果25日臨時漲價。會不會被故意不出貨?
不會啦~確認下訂單
而且有發票,一定會出貨的,只是要等到貨而已
有,漲價當天跟康達盛通線上購物(前家樂福)買的,預購到8月底;漲價隔天就被取消了。
取消信件還沒有使用密件副本,看起來有五六十個Email收到取消信件。
蘋果突襲漲價!經銷商向預訂客補差價惹議 網怒轟違約

蘋果大漲價!全額付清舊單竟被通路要求補差價 果粉氣炸

看到新聞,有店家已經開始這樣做了



法律面重點:
在台灣,買賣契約一旦成立(付款完成)就具有效力。店家必須依原約定價格交貨。
漲價是後續市場行為,不影響既有契約。經銷商若要求補差價或拒絕交貨,可能涉及 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與 民法契約履行義務。
消費者有權拒絕補差價,並可透過 消保官申訴 或 公平交易委員會 投訴。
從新聞來看,這種「補差價」的要求已經被輿論認為是 違約行為,而且可能構成 不公平交易。換句話說,法律上並沒有給店家這樣的空間。


補差價違約的法律依據
1. 契約成立原則(民法第153條)
買賣契約在 雙方合意並付款完成 時即成立。
店家收款後,必須依原約定履行交貨義務。

2. 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第13條)
定型化契約不得有不公平條款,例如單方面變更價格。
店家若要求補差價,屬於 不公平交易行為,消費者可拒絕。

3. 違約責任(民法第227條)
店家若拒絕交貨或要求加價,屬於 不履行契約。
消費者可要求 履約或損害賠償。

4. 消保官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角色
消保官可介入調解,要求店家履約。
公平交易委員會可認定為 不公平交易,進行裁罰。


查ai是這樣說。
塔斯馬尼亞惡魔 wrote:
6月19日在燦坤實體...(恕刪)


調貨=調現貨

到現在一個禮拜都沒消息,8成沒現貨可調,燦坤已努力一個禮拜了

若你沒急著用,再等一個禮拜吧
最完美結局是燦坤出貨給你

你要有心裡凖備燦坤是全額退還給你
myfirstcar wrote:
調貨=調現貨到現在一...(恕刪)


當時確實說星光色有貨可以調,還說很快到。
另一組客人問灰色的就沒貨可調,要等下一批。


查說:
店家不能用退費來逃避漲價後的履約義務。
買家有權拒絕退費,要求交貨,並可主張違約賠償。


而且不可能沒貨,蘋果官方都有現貨。
如果連官方都沒貨才有可能真供應吃緊。


就等看看有沒有商譽,到時候就知道了。
myfirstcar
重點是在25日臨時漲價的價差。就看燦坤是完美交貨,還是照舊價你改去買其它他們有現貨的iPad Air。燦坤不會為了那幾千元搞出糾紛[真心不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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