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台業者告知網路電視盒是侵權行為要求補繳費用


tcpipi wrote:
因為今天接到彰化老家...(恕刪)


去看看第四台 Cable 線是否釘在你家外牆,若有 有經過你允許嗎?

一般第四台是連問都沒問直接將 Cable 線釘上你家外牆,房子是你

花錢買的包含外牆,要使用你家外牆可以要求付租金或不給用,可以

先警告若不理直接切斷,你後面的收視戶那就拍謝阿,第四台客服會

被罵翻,第四台得繞過你家牽線,繞不過就會來找你談,別對第四台

客氣
http://www.ndu.edu.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pageID=3298

在家看到好看的節目或連續劇,以家用錄製設備將它保存下來,不作其他利用,應可符合規定,不構成侵害著作權

不過....因為這種東西太多可以攻防的辯解.錢都給人家了.所以還是跟你說大事化小算了
大大您好,小弟是法律系在學生
僅提供一下個人的想法(不一定正確)讓您參考看看
如果大大想要完整的協助的話還是建議找專業法律人士諮詢^^

第一部分 彰化有線電視業者無法向大大請求繳費

按大大所述情況,您所轉接的是台中的有線電視經營業者的訊源到彰化老家
在經過小弟google後的結果
台中的有線電視業者可能可以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74條第1項,向您請求補繳基本費用
(該項條文內容:未經系統經營者同意,截取或接收系統播送之內容者,應補繳基本費用。)
但就算這個情況成立,也不是彰化的業者可以向您請求的,除非兩家業者同一才有請求的可能
況且這個請求不一定會成立,因為您原本就有付給台中的有線電視業者使用費
除非契約上面有禁止轉接訊源之類的,不過您似乎僅是個人非營利使用,似乎很難說有違法
(不過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恕小弟才疏學淺無法解答,但也與彰化業者無關)

簡單版:大大不一定構成侵權,就算侵權也是侵害到台中的業者,彰化的業者無從向您請求。

第二部分 大大可以依據民法規定向彰化業者撤銷契約並要回您家屬所付的費用

按大大所述情況,彰化第四台業者前往您府上,告知您府上有違法情事要求補繳費用
但依小弟第一部分所述,這是台中的業者可能可以向大大請求的,而非彰化的業者
所以基本上,彰化的業者向您家屬告知的是一個的錯誤事實(您沒有侵害彰化的業者的權利)
而且您家屬是相信彰化的業者所述之此項錯誤事實,與其簽訂有線電視收看契約並繳款給彰化的業者

在這種情況下,彰化的業者的說詞使您家屬限於錯誤,侵害了您家屬的意思表示的自由
(彰化的業者使您家屬陷於錯誤,讓您家屬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您家屬的意思表示自由受侵害)
您家屬可依據民法88條第1項之規定,撤銷(和彰化業者簽訂契約的)意思表示
(該項條文內容: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如此一來,您家屬撤銷和彰化的業者簽訂的有線電視收看契約,該契約自始不生效力
然後要彰化的業者把您家屬所付的費用全部返回給您家屬(因為契約根本不存在)
若彰化的業者不願意,另可依民法179條之規定,向彰化的業者請求不當得利(您家屬繳的費用)的返還
因為契約既然不存在,彰化的業者受領您家屬的金錢即無法律上的原因,且造成您家屬的損害。
(該項條文內容: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如前述,您家屬的意思表示自由受彰化的業者侵害,可依照民法184條之規定向彰化的業者請求損害賠償
(彰化的業者侵害您家屬的意思表示自由,為一侵權行為,您家屬可主張損害賠償)
而且您家屬可以兩個請求權同時主張,沒有妨礙,業者應償還您家屬所繳費用並賠償您的家屬。

簡單版:大大的家屬依照民法之規定,可以向業者要求(1)撤銷契約並且還錢(2)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第三部分 結論:大大沒有對彰化的業者構成侵權喔,反而是彰化的業者對大大的家屬構成侵權。

以上皆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亦不保證其正確性,若有疑問請諮詢相關專業人士。
很明顯嚇你
想要賺取業績

而且如果擅闖就是就有侵入民宅之嫌

你老家的家人 是不是還跟他說 我們家有裝網路電視和

省了好多費用 還給兩個地方看

這類的話


一般稽查人員 想要賺取業績的方式

首先他們進門的理由 一定是維修 調整 服務 想盡方法要進去房子裡面

然後在觀察你們的環境 然後再套話 你們有用什麼方式多裝

事實上一開始 就不應該讓所謂的第四台人員 進入家裡 直接關門 請他離開

連大門口都不能讓他進去 什麼話都不用理他

這才是基本的處理方式


而且你這種網路電視盒的案裂 很明顯是自己說出來的阿 自己老實說就應該任命







釘牆 我有遇到,

我問,這釘牆的費用怎麼算?

然後,第四台施工人員就繞過了!

我家沒拉第四台,目前看無線電視、ibt-1283內的節目等!

網路拉中華 跑固ip,3M 順順的!

餐桌上放了筆電,媽媽會自行開機,去pchome打麻將,生活不至於無聊!


家裡有裝ip cam,就是怕爸媽在家,會有陌生人上門!

遇到任何事,一定要叮嚀父母,第一時間要打電話給兒子,

不要自行判斷處理!


simonni wrote:
一般第四台是連問都沒問直接將 Cable 線釘上你家外牆,房子是你

花錢買的包含外牆,要使用你家外牆可以要求付租金或不給用,可以

先警告若不理直接切斷,你後面的收視戶那就拍謝阿,第四台客服會

被罵翻,第四台得繞過你家牽線,繞不過就會來找你談,別對第四台

客氣(恕刪)
以前不知道在哪看到的,有人說第四台授權是以戶為單位,
意即一戶要接幾台電視幾人收看隨意,接到隔壁一起看不行.
至於有沒有法律效力我就不知道了

umax wrote:
可以到就近立委服務處...(恕刪)



彰化第四台業者的的老闆就是立委鄭汝芬 她們常常打廣告說他服務處有法續諮詢但是他們會自打嘴巴嗎 !??你覺得能諮詢到什麼嗎...
的確是舊招式,以前用在查緝自行分接的客戶,家中以前因為自行分接到其他樓層,後來他們來查為何我們樓上沒有安裝紀錄,所以直接貼紙條要我們補繳兩年費用,當初跟他們爭論,我們只使用一個訊號源,我們願意承受分接後的訊號耗損(如果這樣自行分接不行,那網路盒不是完全都不合法嗎?既然這樣就不該合法販賣網路電視盒才對?),當時業者是不理會。於是我們就說如果要我們補繳費,那請直接拆機,反正當時MOD已經開賣了,也順便請他同時將我們房屋外牆所有自行雜亂鑽釘、任意設置的訊號分接裝置全部移除(這點要順便抱怨一下,第四台要設置他們的強波分接裝置,亂鑽別人的房屋外牆前都不用事先知會一下屋主嗎?到現在我家外面還有一片他們亂設置的裝置及線路)。

我們後來是選擇不加以理會,也沒有看到他們有後續發展。當初我們這附近很多人被查到,很多人都是選擇不理會,好像也沒聽到有人後來人仍被追討。過一陣子後,可能有人向上反應,NCC後來發函(有線電視涉及戶意函之相關態樣列舉說明表(文件檔,有興趣網路上應該找得到),下圖是附件)告知各大業者,也間接替部分分接戶解套(上下、左右或前後互通,雖已分立門牌,但卻有共同生活家庭之客觀事實者,得舉證證明為同戶),沒想到現在他們把對象轉移到網路電視盒用戶身上了。



這個事件就是第四台業者提供所以沒有安裝紀錄的地址名單,給外包廠商稽察,查到了,你又乖乖去繳費,這樣他們就有獎金可拿。

luketeng wrote:
只是外包稽查,到處亂槍打鳥,賺佣金....(恕刪)

昌1837 wrote:
我覺得那可能是嚇嚇你...(恕刪)


不能分接擺明騙人的
我還特別call群建來我家幫我裝分接器
也沒多收過一分錢,工錢也沒有,就照樣繳每季的費用而已

睡一起 wrote:
彰化第四台業者的的老闆就是立委鄭汝芬 她們常常打廣告說他服務處有法續諮詢但是他們會自打嘴巴嗎 !??你覺得能諮詢到什麼嗎...


沒錯...

光是選舉前一直強切訊號源猛打廣告...到現在也是一堆阿里不達的廣告會充斥著原畫面

況且他們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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