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3年之前買了一顆LEXMA品牌的雷射滑鼠M501,當初購買時他包裝是寫台灣5年保固,最近滑鼠小故障,滑鼠滾軸下壓點選確認無反應。
我就寫信給LEXMA(chensunfei@acrox.com.tw)詢問關於維修問題,之後回覆告知我:
"您好關於維修服務方面的問題 ,請電洽0800-537-538由台灣總代理逸盛科技客服小組 為您服務!或由SKYPE服務專線:e-sense0800 為您解答。 感謝您的支持! 美商雷馬科技敬上 "
ps.(他們的SKYPE服務專線:e-sense0800如同虛設,根本完全不在線上 ,我猜想他們只做註冊登記, 客服平時根本沒在使用

之後終於信件聯繫上逸盛科技詢問維修問題大概告知了:
"我之前購買了一顆lexma雷馬M501的雷射滑鼠,產品續號是R33xxx,五年保固,現在滑鼠滾軸小故障,下壓點常常選無反應,請問保固維修如何處理??"
逸盛科技回覆我:
"請寄送至本公司處理並請附上購買證明,若無證明則以出廠序號判定,地址如下謝謝!"
我前幾天寄出並在今天接到逸盛科技的電話,對方內容大概是告知我的滑鼠已過保,不作維修!!我告知他購買時是5年保固,應該還在保固內啊!!他說因為LEXMA的滑鼠代理商已更換!!之前買的滑鼠不是他們代理,他們現在是2年保固,所以已經過保!!並問我滑鼠要幫我做報廢銷毀(他們自行處理不寄還給我)還是寄送回來還給我
(郵資要我自行負擔)!
我當下沒回覆他,所以他之後會再和我聯繫!!
想請問了解消費者保護法的大大關於代理商轉移或更換後,之前的5年保固都不存在了??!!
我這樣來回運費還不如直接買一支全新的

逸盛科技也只直接告訴我寄去給他們

最後感謝各位大大有耐心不厭其煩的看到最後
